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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宁波网1月31日讯(记者 陈章升 通讯员 任社)记者今天从宁波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获悉,为加大对重大欠薪违法企业的惩治力度,该局对存在重大欠薪违法行为的26家企业予以曝光,其中加工制造业有18家、商贸服务业有6家、建筑装饰业有2家,涉及2141名职工1320.6万元工资。
在曝光的欠薪违法企业名单中,涉及职工人数及金额最多的为宁波安迪光电科技有限公司,负责人为严伟峰,涉及205人,工资193.10万元。此外,宁波海曙易渡空间酒吧、余姚市威沁电子有限公司,分别拖欠职工工资达135.24万元(涉及194人)、106.51万元(涉及171人),详情请见图中列表。
记者了解到,为防范和处置企业拖欠工资,确保春节前职工工资足额兑现,全市各级人力社保、住建、交通、城管、公安、工会等部门分别牵头组成联合执法检查组,从2012年12月7日至2013年1月25日重点对使用农民工较多的建筑、交通施工企业,装饰业企业和租赁场地经营企业等用人单位工资支付情况进行了执法检查,共检查用人单位17985户,依法纠正拖欠工资违法行为715户,为9703名劳动者追回工资5052万元。
2012年,宁波市已有2名企业主因恶意欠薪违法行为,分别被地方法院判刑,其中1人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2万元;另1人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并处罚金3万元。
2011年2月25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将“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列入《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后,2013年1月14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议通过《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拒不支付劳动报酬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对拒不支付一名劳动者三个月以上的劳动报酬且数额在五千元至二万元以上的,或者拒不支付十名以上劳动者的劳动报酬且数额累计在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的犯罪行为,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