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宁波网3月3日讯(记者 陈巧玲 通讯员 陆明光 周瑾) 记者从宁波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局召开的新闻通报会获悉,作为全省和全市治理交通拥堵的重要举措,从3月1日起,我市开展城市道路交通违法行为的集中整治。
据了解,此次行动将重点整治8类交通违法行为和全市市民反映集中的交通违法行为,并且治理10条拥堵道路。宁波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局局长柴大科表示:“这次整治多部门协助行动,力度大、范围广,我们将像禁酒驾一样,以超常的决心和手段,对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实行零容忍。”
对“8+X"类交通违法行为实行“零容忍”
据了解,宁波市公安交警部门已确立了本次整治的重点违法行为和重点区域。重点违法行为已确定为“8+X”,其中“8”就是全市统一要求整治的8类违法,包括“车辆、行人闯红灯,酒后驾驶,违法停车,超速(飚车),违反禁令标志违法掉头、左转弯、闯禁行线,违法使用公交车专用车道,路口违法穿插排队车辆,行人过路口不走人行横道”;“X”就是针对群众反映集中的交通违法行为,结合实际自行确定的整治项目。
整治的重点区域主要包括两类,一类是省公安厅确定在宁波中心城区、包括鄞州中心区的第一批10条治堵重点道路和原先创建的疏堵保畅先行8路8片区,另一类是由市公安局确认的第一批14条县级城区治堵重点道路。除了上述两类重点区域外,我们还将同步加强对各地繁华商业区、学校、医院周边等交通拥堵路段的整治。
宁波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局副局长杨国胜表示,“通过这次整治行动,要实现省公安厅确定的第一批治堵重点道路机动车守法率达90%以上,非机动车、行人守法率达80%以上;市公安局确定的各县(市)区第一批治堵重点道路机动车守法率达80%以上,非机动车、行人守法率达70%以上以及全年一次死亡3人以上道路交通事故不突破省控指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