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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爆料鄞州一河道惊现“捕鱼哥”有关部门将及时处理制止
稿源: 中国宁波网  | 2013-03-07 16:26:18

图片来自网友@云端之上的天使微博。

鄞州区海洋与渔业执法大队执法人员正在处理。(资料图)

  中国宁波网3月7日讯(记者陈巧玲)近期,网友“云端之上的天使”@中国宁波网爆料:在鄞州区政府边上,开元名都酒店门前的河里有人用很长的捕鱼网抓鱼。网友希望相关部门能够及时制止这种不文明的现象。

  记者从宁波市鄞州区海洋与渔业执法大队获悉,在公共河道上捕鱼都需经过批准,获得捕捞许可,才能捕鱼。《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第四十一条规定,未依法取得捕捞许可证擅自进行捕捞的,没收渔获物和违法所得,并处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可以没收渔具和渔船。

  鄞州区海洋与渔业执法大队副大队长董国平告诉记者,在公共河道用捕鱼网抓鱼的这种情况比较常见。“之前我们根据市民的举报,也查获过好几起,对于网友爆料的这种情况,我们将会及时处理,对捕鱼者进行教育、规劝,没收渔具后放其离开。”

  董国平表示,城市管理,人人有责,他呼吁市民都能够参与管理,实现全民共管。

  微博链接:http://weibo.com/1885637912/zm1NendTy

【编辑:陈巧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