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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人大代表马荣荣建议:建立农作物种子生产专用区
稿源: 中国宁波网  | 2013-03-08 18:35: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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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宁波网3月8日讯(记者周维强 殷聪)  “由于缺少土地,我国的种子企业只能向农民收购种子,但农民考虑到自身利益的关系,可能只会出售一些较差的种子给企业。”全国人大代表、宁波市农科院院长马荣荣建议,国家应建立农作物种子生产专用区,让种子企业去经营,确保市场种子质量。

  农作物种子产业是战略性基础产业,种业现代化是农业现代化的基础。常年从事杂交水稻育种工作的马荣荣说,长期以来,国家对现代种业建设非常重视,我国的种业现代化进程正在按照国家种业规划有序推进,但种子企业的种子生产用地问题已经成为现代种业发展的一大限制因素。

  马荣荣在建议里指出,我国的土地政策一直是土地所有权归国家所有,土地的使用权归村级集体所有,并由村按人口承包给农户使用。种子企业种子生产用地采用委托农户生产方式,这种体制在计划经济时代曾经对保障我国农作物种子的安全有效供给起到过积极作用,但对目前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的现代种业建设有诸多不利。所生产种子的产权不明晰、种子企业的生产成本无法控制、种子企业种子生产基地不稳定、种子企业种子生产要素无法有效集聚……这些不利因素已成为种业现代化进程中的严重障碍,清除这些障碍非一个地区、一个部门的力量所能及,需要依靠国家力量去解决。

  马荣荣告诉记者,农作物种子生产,最主要的需求是土地,但我国的种子企业最缺少的恰恰就是土地。由于土地是农民的,种子企业只能向农民收购种子,但农民考虑到自身利益的关系,可能会把好的种子留给自己,差一些的种子卖给企业,从而无法保障企业的利益,加大了企业运行的风险,对我国种业发展极为不利。

  马荣荣建议,国家应按照不同农作物种子的生态需求,在不同生态区域建立种子生产专用区。建立种子生产专用区,符合党的十八大报告中实施主体功能区战略的要求。种子生产专用区内的土地使用权从村级长期流转给种子企业,由种子企业组织力量经营,流转费要保持相对稳定,随物价变动作小幅调整,建议国家要立法保障种子生产专用区的永久性。

【编辑:孙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