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 中国宁波网  >  新闻中心  >  三江视点  >  龚一鸣文集
竞争性选拔领导干部预备人选的报名条件及选拔时间表
稿源: 中国宁波网  | 2013-03-14 17:29:59

  中国宁波网3月14日讯(记者龚一鸣)记者从今天上午举行的市委外宣办新闻发布会上获悉,竞争性选拔领导干部预备人选选拔将于3月中旬正式展开,将于4月下旬确定最终名额。

  选拔将于3月30日统一进行笔试。初定4月上旬开展能力展示,分集体面谈和能力测评两个部分。4月20日左右完成人选考察工作,考察采取百分制量化计分。4月下旬,根据考察对象德才素质和总成绩,市委组织部部务会议确定20名市管副职预备人选,向市委常委会汇报后进行公示。公示后有不适宜作为预备人选情况的,取消资格,不再递补。

  市管副职预备人选报名资格条件如下:

  一是选拔范围:全市各级党政机关、民主党派、群众团体、企事业单位、新经济组织、新社会组织、部省属驻甬单位工作人员;

  二是职务条件:现任副处级(相当副处级)以上职务,或县(市)副科局级(相当副科局级)以上领导职务;或现任市管企业和部省属驻甬企业中层副职以上职务,以及其他一级党委建制企业中层副职以上职务。具有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资格或具有博士学位的,或具有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且工作满5年的,不受职务条件限制;现任民政部门登记在册的获3A及以上等级的社会组织副职满1年及以上职务的,和现任大型企业中层副职或现任中型企业领导班子副职满1年及以上职务的,也可以报名。

  三是年龄学历:1980年1月1日以后出生,大学本科以上学历。

  四是工作年限及年度考核:参加工作满3年(2010年2月28日前参加工作),近3年年度考核在称职(合格)以上。全日制博士研究生需参加工作满2年(2011年2月28日前参加工作),历年年度考核在称职(合格)以上。

  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受理报名:一是受过刑事处罚的;二是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三是参加工作后受过党纪、政纪处分的;四是拥有国(境)外永久居留权、长期居留许可或配偶子女均已移居国(境)外的;五是其他不宜报名的情形。

【编辑:龚一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