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市和谐企业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全面开展和谐企业创建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甬党办〔2008〕36号)和市和谐企业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做好宁波市和谐企业、和谐产业园区和创建优秀组织单位推荐申报工作的通知》(甬和创办〔2012〕10号)精神,经各县(市)区、系统、园区推荐,市和谐企业创建工作领导小组考核讨论同意,现将《宁波市和谐企业创建先进单位和谐产业园区和谐企业创建优秀组织单位拟表彰名单》予以公示。如有异议,可在三天(4月13日—4月15日)内向宁波市和创办反映。联系电话:87362155、87269042。
宁波市和谐企业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3年4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