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等有关规定,经市政府同意,定于2013年6月上旬召开慈溪市客运出租汽车运价调整听证会,现将听证会参加人员、旁听人员、新闻媒体的名额、产生方式及具体报名办法公告如下:
一、听证会参加人条件、构成及产生办法
(一)听证会参加人条件
听证会参加人应符合以下条件:
1.年满18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享有政治权利的公民;
2.对客运出租汽车有一定认识;
3.具有一定的调查研究、分析问题和语言文字表达能力;
4.能遵守听证会各项纪律和注意事项。
(二)听证会参加人构成及产生办法
本次听证会设参加人15名,由消费者、经营者、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专家学者、政府部门、社会组织构成。具体构成如下:
1.消费者6名,委托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推荐产生;
2.经营者4名,其中客运出租汽车经营企业2名、司机2名,委托市出租汽车协会推荐产生;
3.人大代表1名,由市人大财经工委推荐1位市人大代表;
4.政协委员1名,由市政协经科城资环委推荐1位市政协委员;
5.专家学者1名,由市发展和改革局推荐产生;
6.政府部门1名,由市交通局在本单位工作人员中推荐产生;
7.社会组织1名,由市出租汽车协会推荐产生。
二、旁听人员和新闻媒体产生办法
(一)听证会设旁听人员共10名,采取凭证件自愿报名、随机抽取的方式产生。
(二)听证会设新闻媒体人员共5名,采取自愿报名、随机抽取的方式产生。
三、报名办法
要求参加的旁听人员,可以传真、上门方式报名。联系电话:63981831,传真:63981888。地址:市行政中心18楼1831办公室。报名内容包括姓名、性别、工作单位、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等。新闻媒体人员需提供记者证号码。报名时间为公告之日起3日内。
慈溪市发展和改革局二?一三年五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