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宁波网讯 不久前,市民李先生路过新大路上的远大空气净化机门店,抬头发现门店招牌下方写着“唯一进驻中南海的特供空气”广告标语,特供一词不是不能用吗?带着这个疑问,李先生将该情况反映给了工商北仑分局。昨日,记者前往该门店,发现“特供”广告标语已经没有了。
店内负责人陈小姐告诉记者,这个广告词并不是自己想出来的。这家店是远大空气净化机北仑总经销,广告资料有的是产品拿过来时附带的,有的则是采用各地销售门店互相交流时,觉得比较好的广告词。当初装修门店时将“中南海特供空气”字样用在了广告标语上,是因为觉得这句话很有卖点。
对于广告中不能用“特供”一词,陈小姐坦言,自己本来也不知道,4月底,有工商部门的人过来,指出这个广告不合适,所以就在招牌上把含有“特供”的广告标语去掉了。随后,记者也咨询了工商部门广告科的工作人员,对方称,广告中是不允许出现“特供”、“专供”这种词的,而且这个规定已经执行很久了。并且根据《广告法》,广告中也不得出现的内容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国徽、国歌;国家机关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国家级、最高级、最佳等用语。这意味着,远大空气净化机广告标语中,“中南海特供空气”借用中南海的名义,实际上也是不合法的。
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去年1月份,工商总局又发出通知,要求各地持续做好含有“特供”“专供”等内容广告的日常监管工作,营造规范诚信的广告市场环境。从目前各工商所日常检查情况看,出现“特供”、“专供”已经比较少了。如果市民发现类似情况,也可以与当地工商所取得联系,工作人员会及时核实,并要求店家整改。(记者虞浩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