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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姚市干部提拔必须做到“零违建”
稿源: 余姚日报  | 2013-05-15 11:11:04

  中国宁波网讯 这几天,经组织考察、市委研究,一批新提任或转任的市管领导干部已经公示。记者昨天从市委组织部了解到,为全力推动“三改一拆”工作,我市这次在领导干部提任(转任)中首次将干部有否违建纳入考察内容,发现有违建不带头拆除的干部,不予提拔或暂缓提拔。据悉,这在宁波市干部提拔任用工作中尚属首次。

  市委组织部相关负责人表示,为把“三改一拆”工作落到实处,市委已对党员干部作出了“三个带头”(带头做好违法建筑登记上报,带头拆除违法建筑,带头做好亲朋好友和身边群众的宣传发动、督促解释工作)、“五个严禁”(严禁谎报、瞒报、拒报自身违法建筑情况;严禁不按规定主动拆除违法建筑;严禁弄虚作假,骗取项目核准手续;严禁故意拖延时间,干扰、阻挠或抗拒执法部门依法执行公务;严禁为违法行为说情、打招呼,庇护亲友、他人或充当违法当事人的“保护伞”)的规定,市委组织部和市纪委、监察局对党员干部执行“三个带头”、“五个严禁”的情况进行严格把关。这次在市管领导干部任前考察中,市委考察组会同市“三改一拆”办对考察对象自主申报的“零违建”报告作了核实,有3名考察对象分别自主申报了5平方米、15平方米、40平方米违建,均自行拆除。

  据了解,今后,我市在干部提拔中将把有否违建的考察内容常态化,使全市领导干部成为“三改一拆”的排头兵。(记者沈华坤) 

  

【编辑:杜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