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宁波网讯 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待遇提高了!记者昨天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了解到,从今年1月1日起,我市调整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待遇,基础养老金标准从每人每月110元提高到每人每月140元。增发与补发部分已于近日发放到个人银行卡。
据了解,这次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待遇调整,按《余姚市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办法》规定,从原城镇老年居民养老保障和农民养老保障并轨到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且未叠加享受被征地人员养老保障待遇、遗属生活困难补助费、精减退职生活困难补助费等各类养老保障待遇的人员,在基础养老金基础上,每人每月再增发20元。另外,对年龄在55周岁至60周岁的城镇老年居民养老保障和农民养老保障待遇享受人员,每人每月增加50元(其中20元为增发部分)。
又讯我市从今年1月1日起,调整被征地人员养老保障待遇,每人每月提高50元,即1档调整为540元/月,2档调整为490元/月,3档调整为440元/月。缴费标准暂不调整。增发及补发的部分已于近日发放至个人银行卡。
根据测算,上述两项调整后,我市财政每年将增加支出近1亿元。(记者毛益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