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偷渡未遂”的蜗牛
中国宁波网5月21日讯(记者 殷聪 通讯员 吕玲飞 荚德安)近日,宁波检验检疫局机场办工作人员在对一个来自香港入境航班进行检疫时截获一只“偷渡未遂”的活蜗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止携带、邮寄进境的动植物及其产品名录》(以下简称《名录》)规定,除具有输出国或地区官方机构出具的动物检疫证书和疫苗接种证书的犬、猫外,其他活体动物禁止携带入境。蜗牛在《名录》中属于禁止进境物,检验检疫人员依法对该旅客作出了截留蜗牛并销毁处理的决定,并对其进行了外来有害生物入侵相关知识的宣传教育。
据该旅客称,这只蜗牛是在旅游时出于好奇购买的,入境后打算作为宠物饲养。“当时我看到那位旅客手中拿着一个盒子,里面露出了植物的叶子,于是就让该旅客打开了盒子。打开后我就发现了这只蜗牛,大约有一元硬币这么大。像这样携带新型宠物入境的旅客,在国内并不算少。”检验检疫机场办的工作人员表示。
据了解,随着城市宠物热的兴起,许多禁止携带、邮寄进境的动物、物种已逐渐成为受到追捧的新型宠物,尤其是一些产自境外的品种更受欢迎。为收集新的品种,宠物发烧友和经营者从境外购买、交换宠物,并通过瞒报方式邮寄入境的现象呈明显上升趋势。江苏、深圳、上海等检验检疫局也先后从来自欧洲、日本、台湾等国家和地区的入境邮包中截获禁止携带、邮寄的数批入境生物,包括活体昆虫(主要为犀金龟科昆虫和蚂蚁)和龟类。但由于这类动物其来源、品种,特别是对当地生态环境的影响等难以确定,一旦在我国境内定植、扩散,可能会给当地生态环境带来不可估量的后果,严重影响农、林、渔业生产。市民如擅自携带或邮寄新型宠物入境,造成外来有害生物入侵,不仅将面临行政处罚,情节严重的可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