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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姚市民旅游时捡到鲎,将其放生
稿源: 余姚日报  | 2013-05-29 11:01: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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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活化石”鲎

  ▲市民陈先生将鲎放归自然。

  照片由陈先生、叶波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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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市民陈先生致电新闻热线】上周我参加了春秋旅行社组团的厦门三日游。期间,一名队友在海边捡到了一只“怪物”,长得跟电影里的外星生物一样。队友本来想偷偷带回余姚,被导游知道后,说这家伙叫“鲎”(音同“后”),是国家二级保护动物。经过一番劝说,队友同意将鲎放回大自然。跟到哪都留下“到此一游”的人相比,我们这回厦门游也算是做了件好事。

  旅游途中捡了个“怪物”

  陈先生用相机记录了该“怪物”的模样,不是乌龟,但有坚硬的甲壳,4只眼睛,还有一条如短剑一样的尾巴,翻过面来,还有6对像蟹钳一样的脚。“真的长得很丑,在余姚,我是没见过。”陈先生笑着说。

  记者联系到当时带该团的导游叶波,她简单讲述了一下事情的经过。原来,这怪物是一队友在退潮的海滩上捡到的。出于好奇,他把它带到了宾馆,准备带到家里来。“大家都不知道它是什么,只觉得稀奇。”叶波说,自己在一些大排档见过,只知道它叫鲎。“大家都很兴奋,有的还开玩笑说把它煮了。”叶波告诉记者,她特意询问了当地知情人士,得知这生物是国家二级保护动物。“我连忙把这事通知给大家,要求队友将它放生,队友起初并不乐意,做了好一番思想工作。”最后,该队友亲手将鲎放回了大海,不少人用镜头记下了这时刻。“除了脚印,什么都别留下;除了回忆,什么都别带走。”叶波说,这才是旅行的意义。

  “怪物”鲎,是海洋中的“活化石”

  记者查阅相关资料,发现这个鲎的来头还不小。

  原来,鲎属于很古老的物种,早在4亿多年前,它的祖先们就已存在了,比恐龙都要早。资料显示,和它同时代的物种,要么进化了,要么已经灭绝,唯有它至今还保留着古老的面容,所以它有“活化石”之称,是国家二级保护动物。因鲎生活在海里,又有“海洋远古遗民”的美誉,民间则称其为“海怪”。

  据了解,与其他生物不同的是,鲎的血液呈蓝色,具有一遇病毒马上凝固的特性。科学家根据这一发现从鲎的血液中提取“鲎试剂”,用作制药和食品工业中毒素污染监测剂,还用来检测人体内部组织是否遭遇病菌感染。但是近年来,由于环境破坏、人类偷捕等原因,鲎的数量锐减,目前面临枯竭,成为了濒危物种。世界各国医学界和动物学界专家都在呼吁保护这种珍贵的蓝血生物。

  保护动物应放归自然

  市森林公安局工作人员介绍,国家重点保护的野生动物分为一级保护野生动物和二级保护野生动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等法律规定,禁止私自猎捕、杀害保护动物。“食用保护动物是非法行为,情节严重的要负刑事责任。”工作人员说,对于保护动物,最好的方法就是让它回归自然。

  另外,工作人员说,若要饲养保护动物,须经当地野生动物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同意,批准后方可领取驯养繁殖许可证。记者诸茜

【编辑:杜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