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推进质量强市建设,营造全社会重视、关心、支持和参与质量建设的良好氛围,宁波市质量强市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决定,面向全社会广泛开展“宁波市城市质量精神标识”设计作品有奖征集活动。
一、 设计要求
1、主题鲜明,体现“诚信、责任、创新、卓越”的宁波城市质量精神。
2、具有鲜明的宁波地方特点、特色。
3、图形简洁明快,易于辨认,便于展示,适用性强,有视觉冲击力和感染力。
4、图形可为多色(不超过三色)或单色,同时提供设计释义,文字表达简明清晰,不超过1000字。
二、投稿须知
1、应征稿件提供纸质文本(A4纸)和电子文本(以图片格式提供)各一套,稿件均不退还。投稿者请注明联系方式。
2、应征稿件须原创作品,如有抄袭等侵权行为,由作者承担一切责任。应征作品一经选用,该著作权归主办方所有。
3、投稿截止时间,即日起至2013年7月15日止(以邮戳为准)。
4、应征稿件纸质文本请邮寄至宁波市江东区王隘28号(请在信封上注明“标识征稿”字样),单位名称:宁波市质量技术监督局,邮编315041,收件人:郑磊,电话:81850272;电子文本请发送至邮箱:nbzjzhenglei@163.com。
三、奖励办法
宁波市质量强市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组成评审组对应征作品进行评审。设大奖1名,奖励人民币10000元;入围奖3名,奖励人民币5000元。获奖作品名单在相关报刊、网络上公布。
宁波市质量强市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3年5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