慈溪新闻网讯 历经近十年的修改完善,经第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以下简称《出境入境管理法》)将于7月1日起正式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出境入境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入境出境管理法》将同时废止。
据悉,《出境入境管理法》将更为有效地维护国家利益和出入境秩序,对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和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和利益意义重大。记者日前就贯彻执行《出境入境管理法》有关问题采访了市公安局出入境大队副大队长陈旭锋。
对执法质量和水平
提出更严格要求
1985年,我国出入境人员为4079.6万人次,其中外国人329.6万人次,而2011年出入境人员达4.1亿人次,其中外国人5412万人次,分别增长了9倍和15倍。“之前施行的出入境法律制定于上世纪八十年代至九十年代,对规范出境入境秩序、维护国家安全、服务改革开放、方便人员往来、促进对外交往发挥了重要的作用。但如今,出入境形势已发生巨大变化,出入境管理法律法规在诸多方面不够适应,《出境入境管理法》就是在这样的背景下应时而生的。”陈旭锋说。
与原有法律法规相比,《出境入境管理法》不仅更加强调对出入境人员权益的保护,还对出入境管理执法质量和水平提出了更严格的要求。根据规定,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根据公安部的委托受理外国人入境、停留居留申请,同时依法实施外国人停居留管理,并可实施警告和5000元以下的罚款处罚。
《出境入境管理法》还进一步完善了公安出入境管理执法服务的法律依据,对依法行政、规范执法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明确执法理念从强调管理向服务和管理并重转变,寓管理于服务之中,比如,它将“国家保护中国公民出境入境合法权益”,“在中国境内的外国人的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作为出入境管理工作的基本原则,还将中国公民出入境专用通道等便民利民措施上升为法律规定。
对华侨出入境
作了较大调整和改革
华侨是重要的出入境群体,《出境入境管理法》积极回应了广大华侨的现实需求,对华侨出入境管理作了两方面较大的调整和改革。
一是改革了华侨回国定居审批制度。根据《出境入境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华侨在境内申请回国定居,向拟定居地的公安机关提出申请,由省级公安机关核发回国定居证明。定居国外的中国公民要求回国定居的,应当在入境前向中华人民共和国驻外使馆、领馆或者外交部委托的其他驻外机构提出申请,也可以由本人或者经由国内亲属向拟定居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侨务部门提出申请。
二是明确了华侨在国内可以凭本人护照证明其身份。由于华侨在国内无户口和居民身份证,而法律法规没有明确华侨在国内可以凭本人护照证明其身份,其在国内工作、生活和从事其他活动时受到一定影响。为解决华侨证明身份难的问题,《出境入境管理法》规定,定居国外的中国公民在中国境内办理金融、教育、医疗、交通、电信、社会保险、财产登记等事务需要提供身份证明的,可以凭本人的护照证明其身份。
对外国人出入境
改进服务与加强管理并重
随着国际交往的加强,越来越多的外国人来华,目前在我市居留的外国人约有300人,基本上都是企业工作人员。《出境入境管理法》从改进服务和加强管理两方面入手,完善和创新了有关服务管理措施。
《出境入境管理法》在改进服务方面,主要有为实施人才签证制度提供了法律依据、扩大了过境免签适用范围、完善了临时入境制度、为符合条件的外国人才和投资者等提供停留居留便利、进一步完善了中国“绿卡”制度等五方面。
在加强管理方面,《出境入境管理法》明确加大了防范和打击“三非”(非法入境、非法居留和非法就业)外国人的处罚力度,例如将外国人非法就业罚款处罚由1000元以下提高到5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以切实发挥惩戒和警示作用。
此外,还进一步完善了不准外国人入境出境制度。对入境后可能从事与签证种类不符的活动的外国人,参照国际通行作法,规定不准其入境;针对近年来外籍企业主拖欠劳动者劳动报酬出境逃避责任的问题,规定国务院有关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决定其不准出境。
人体生物识别技术
引入出入境管理
“此次《出境入境管理法》实施的一大亮点就是将人体生物识别技术引入到出入境管理工作中来。”陈旭锋说,采集、存储出境入境人员指纹等人体生物信息,在出入境管理时进行比对,可以有效甄别出境入境人员身份,对加强出境入境管理、保障国家安全具有积极意义,同时有助于提高口岸通关效率,便利人员出入境。
目前,欧盟各成员国、俄罗斯、新加坡、泰国等国家和地区都已在电子护照中存储指纹信息,英国、美国、日本、韩国等多个国家已经签发含有指纹信息的生物签证或者在入境检查时采集外国人指纹。
《出境入境管理法》规定,经国务院批准,公安部、外交部根据出境入境管理的需要,可以对留存出境入境人员的指纹等人体生物识别信息作出规定,确保指纹信息存储、使用安全,对公民个人信息予以保密。
我市十年出入境
人次翻了11倍
“现在的出境人员中,因私旅游的占了大多数,其中又以港澳为主。”陈旭锋告诉记者,中国公民往来内地与港澳地区、往来大陆与台湾地区同样适用《出境入境管理法》。
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越来越多的市民选择出境旅游。据统计,2002年,我市出入境人次仅为7282人次,而到了2012年,这个数字达到了80844人次,约翻了11倍。预计,我市今年出入境人次要比去年多20%。针对出入境证件办理项目多、手续较繁等情况,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大队推行网上服务、自助服务、预约办理等便民措施,同时精简审批程序,对首次申请去港澳、出国的申报材料在次日就可上报至宁波市公安局或浙江省公安厅;对慈溪权限之内的港澳通行证再次签注,当事人当天提交申请,3个工作日内即可领取证件,若确有急事的,甚至当场可取证。-记者蒋余辉 实习生胡海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