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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三区共2965户符合公租房申请要求 8月办理入住手续
稿源: 中国宁波网  | 2013-07-03 16:26:24

  中国宁波网7月3日讯(记者 龚一鸣) 今天下午,记者从宁波市住房保障管理中心了解到,海曙、江东、江北区公共租赁住房申请配租工作于3月启动后,经区相关部门层层审核,目前符合配租条件的家庭已基本确定,符合申请配租条件的家庭共计2965户,7月24日开始分批办理租赁手续,8月即可办理入住手续。

  三区共2965户符合公租房申请要求  配租房源3248套

  据悉,本次公共租赁住房申请配租家庭共3359户,经初次公示、相关部门层层审核,确定符合申请配租条件的家庭共计2965户。海曙区共1155户,其中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973户,引进人才家庭157户,外来务工人员家庭25户;江东区981户,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884户,引进人才家庭83户,外来务工人员家庭14户;江北区829户,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515户,引进人才家庭216户,外来务工人员家庭98户。

  另外,共有394户申请家庭因为家庭收入和财产、住房情况,以及引进人才资格、外来务工人员评分等情况不符合申请条件,取消配租申请资格。

  租金为同地段租房价格60%—80%

  本次配租共推出房源3248套,以一室户和两室户为主要房源。其中:海曙区1350套;江东区766套;江北区1132套,分别为:市级房源“和塘雅苑”项目2101套;海曙区“水岸花园、西湾晓苑”项目592套;江东区“和泰雅苑、陆嘉家园”项目96套;江北区“应嘉丽园”项目459套。

  海曙区可配租房源位于和塘雅苑、水岸花园、西湾晓苑三个小区,共有房源1350套,其中一室户961套、二室户389套。基本租金标准为和塘雅苑10.5元/㎡•月、水岸花园、西湾晓苑11.2元/㎡•月。

  江东区可配租房源位于和塘雅苑、和泰雅苑、陆嘉家园三个小区,共有房源766套,其中一室户469套、二室户297套。基本租金标准为和塘雅苑10.5元/㎡•月、和泰雅园13.5元/㎡•月、陆嘉家园13.1元/㎡•月。

  江北区可配租房源位于和塘雅苑、应嘉丽园一期、应嘉丽园二期三个小区,共有房源1132套,其中一室户873套、二室户259套。基本租金标准为和塘雅苑10.5元/㎡•月、应嘉丽园一期7.8元/㎡•月、应嘉丽园二期8.8元/㎡•月。具体房源的合同租金将在基本租金基础上根据房源楼层、朝向差及设施配备情况进行浮动。

  部分公租房可配房源不足 按评分、评价高低确定准租家庭或轮候家庭

  据悉,部分项目(户型)申请家庭数量超过可配租房源数量,要按评分、评价高低依次确定准租家庭或轮候家庭(同分数通过摇号或抽签方式确定先后顺序)。该批申请家庭为:海曙区申请“水岸花园、西湾晓苑”项目二室户(申请130户,可配房源107套);江东区申请“和泰雅苑、陆嘉家园”项目一室户(申请386户,可配房源65套)、二室户(申请181户,另有2户申请合租,可配房源31套,其中14套仅供合租);江北区申请“和塘雅苑”项目一室户(申请481户,可配房源414套)。

  海曙区申请“和塘雅苑”项目一室户、两室户和“水岸花园、西湾晓苑”项目一室户家庭;江东区申请“和塘雅苑”项目一室户、二室户家庭;江北区申请“和塘雅苑”项目两室户和“应嘉丽园”申请一室户家庭,由于申请家庭数量少于可配租房源数量,申请家庭经公示后可直接获得配租资格。

  三区准租家庭、轮候家庭顺序摇号和抽签仪式分别于今明两日举行,7月5日至14日将在各区住房保障网站进行公示,公示结束后准租家庭就将获得《准租证》。 7月24日开始分批办理租赁手续,除江东区“和泰雅苑、陆嘉家园”项目需要在8月底办理入住手续外,其余项目都将在8月初分批办理入住手续。

【编辑:龚一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