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象山规范海域使用金用途 重点保护海洋生态环境
稿源: 中国象山港  | 2013-07-08 10:21:57

近日,在全省海域海岛使用金征管工作会议上,我县作为推荐县市在会上作了交流发言,并受到了一致好评。据了解,我县在海域使用金征管收入、分成资金规模等方面,在全省均名列前茅。

自2002年《海域使用管理法》颁布实施以来,我县按照海洋法律法规的要求,逐步规范各类用海项目,切实加强海域海岛使用金征收管理,努力做到应收尽收。截至2013年5月,我县行政区域内依法完成受理的用海项目达220宗,除已注销、公益性和养殖用海项目外,征收海域使用金项目115宗,共征收海域使用金2.3亿元。同时,按照中央、省市和县有关海域使用金分成比例的有关规定进行缴库。

另外,为促进海域使用的合理开发和可持续利用,我县按照海域使用金使用管理规定,将海域使用金主要用于海域整治、保护和管理支出。2012年,我县投入2000万元,重点对渔山列岛国家级海洋生态特别保护区和韭山列岛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进行综合整治与开发保护;先后在渔山海域试投放了由7艘报废渔船改造的约5000空立方的人工鱼礁;在北渔山岛北侧海域投放70座水泥礁体,共形成人工鱼礁10000余空立方,为各种鱼类提供索饵、避害、产卵的场所。同时,积极开展增殖放流行动,已累计在象山港、韭山列岛、渔山列岛等海域放流中国对虾1.3亿尾,大黄鱼、黑鲷、梭鱼等鱼苗2000多万尾,乌贼、梭子蟹等300多万只,并划定了渔业资源增殖保护区,加强了对放流苗种的有效保护和管理,进一步改善和保护了海洋生态环境,促进海洋保护的可持续发展。(

记者 潘怡帆 通讯员 林永敏 黄鹏)

【编辑:郭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