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 中国宁波网  >  新闻中心  >  宁波  >  区县(市)  >  北仑
新劳动合同法7月起实施 派遣工"逆袭"还有段路要走
稿源: 北仑新闻网  | 2013-07-16 10:26:37

新劳动合同法7月1日起实施,其中最大的亮点就是规定正式工与派遣工将同工同酬。而这两天,河南一派遣工朱某拿了10年不平等工资后,以“干同样的活,别人一月拿几千,自己仅拿几百”为由,将单位告上法庭,要求同工同酬获劳动部门支持,法院最终判决单位补给他10年差额工资38万余元。一石激起千层浪,网友惊呼:“派遣工要逆袭了!”

把“同工同酬”写进劳动合同法是一个进步,但改变派遣工现状没那么容易

尽管“同工同酬”一词对我们来说并不陌生,但是将此写进劳动合同法还是第一次。区总工会法工部负责人说:“2008年,国家对派遣工进行了规范,派遣工是一种补充用工形式,主要从事临时性、辅助性和替代性工作岗位,但是实际中,用人单位和派遣公司钻空子现象普遍存在。这次高调提出‘同工同酬’应该说是给了广大派遣工一线希望,正如习主席所讲,只有共同享有机会,才能实现中国梦。”

“不过,仅靠一纸条文就想改变派遣工现状几乎是不可能的,目前新法的具体实施意见何时出台,甚至能否出台都是一个问题。”该负责人说,尽管新劳动法对临时性、辅助性和替代性工作岗位做了定义,但缺乏明确界定和解释。此外,新法规定用工单位应当严格控制劳务派遣用工数量,不得超过其用工总量的一定比例,那么究竟多少比例才合法,并未明确规定,因此目前同工同酬还停留在纸上。

事实上,派遣工存在由来已久,主要存在垄断行业、国有企业,如电力、银行、以及政府单位等,派遣工往往从事最累的活,拿最少的钱,有些单位里派遣工人数远远超出正式工,临时工一用几十年的现象普遍存在。“使用派遣工最大的好处就是成本低,包括用人单位违约成本也是极低的,如果要改变派遣工现状,做到同工同酬,势必影响到这些单位的切身利益,这也是同工同酬难以实现的的最大阻力。该负责人认为,要实现同工同酬的梦想,国有企业、政府单位应该首先做出表率。

派遣工:同工同酬是个美好的愿望

相比劳动合同法新法出来后,媒体上竭力编织同工同酬的美好愿望,网友“糖盒子”非常平静地将自己的QQ签名改成了“临时工将与正式工同工同酬,姐姐我不厚道地笑了。”她目前在某镇政府工作,不过没有编制,尽管做着和部门里其他公务员一样的工作,但是无论是工资还是福利都无法比。她说:“同工同酬,不敢想象。”

而市民白先生更是以过来人的身份告诉记者:“以前我在国有银行做柜员,属于派遣工,那时候,正式工发一筐杨梅,我们派遣工就是半筐,福利减半其实已经很好了,很多时候,我们只能拿正式工一个零头,毫不夸张。也正是这个原因,我终于等来机会跳槽到了一家商业银行,成了一名正式工,感觉终于不用低人一等了。”

不过,同工同酬写进劳动合同法,还是鼓舞了一些派遣工。小蒋是一家国有银行的派遣工,已经做了一年多储蓄柜员。他说,现在好多和他一样的派遣工都在讨论这件事,希望这个法律早点成为现实。本来就是为同一个单位服务的,就不应该区别对待,正式工公积金都快抵上我们派遣工的工资了,如此不公平的待遇怎么能激发员工的工作热情呢?

北仑新闻网记者虞浩英

【编辑:郭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