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年前,才21岁的小芸来到慈溪打工,认识了比自己大一岁的安徽小伙子阿明,两人结婚。
婚后不久,有了宝宝,小芸就回四川老家生孩子,而阿明则继续留在慈溪打工。
到了今年年初,小芸带着刚满周岁的儿子回到慈溪,却不想阿明竟在她生孩子期间和余姚人史某交往上了。小芸伤心、恼怒,百味杂陈,但看到儿子,想到老公低声下气的道歉,小芸决定既往不咎。
但事情并没有因此结束。
今年1月20日,史某打电话给小芸,要求谈判。
两人一碰面,那是针尖对麦芒啊,马上辱骂变成打斗。
抓脸、揪头发,撕扯衣服,小芸有点被逼急了,正好史某的右手食指在嘴边,小芸想也没想,一口咬住,直到感觉嘴里有东西,吐在地上才看清原是史某的一截手指。
一旁的阿明见事态严重,马上送史某去医院。
事后史某气不过,向公安报了案。
昨天,余姚法院开庭审理了此案。法官认为,小芸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一人轻伤,其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鉴于其在庭审中自愿认罪,案发后也已对史某作出20万的赔偿,并取得了谅解,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缓刑一年。通讯员 陈力 记者 龚振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