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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驱蚊花露水”有微毒 婴幼儿和孕妇需慎用
稿源: 余姚日报  | 2013-07-22 09:55:31

  夏季多蚊虫,宝宝的皮肤娇嫩,经常成为蚊虫叮咬的对象,风油精、花露水等也成了夏季的必备品。但是,细心的家长发现,不少“驱蚊花露水”的标签上竟标注着“农药正式登记号”、“农药生产批准文件号”。

  带“驱蚊”的花露水都有农药两证

  记者在城区某超市看到,洗化用品区有一个“驱蚊产品”专柜,销售好几个牌子的驱蚊产品。

  以国字号老品牌“六神”为例,各种香型的普通花露水,包装上注有“卫生许可证”、“卫妆准字号”等字样,其成分主要为乙醇、水、香精等,并没有所谓的农药成分。但是在使用贴士一栏,有“婴儿应稀释5倍后使用”、“孕妇慎用”、“有严重皮炎及皮肤破损者请遵医嘱”等说明。

  而六神牌“驱蚊花露水”,虽然注意事项与普通花露水一致,但是其产品说明上标注的却是“农药正式登记号”、“农药生产批准文件号”,还有“驱蚊酯含量4.5%”、“不含避蚊胺(DEET)”等特殊说明。

  记者注意到庄臣牌“欧护驱蚊液”和“雷达驱蚊液”同样挂着“农药”两证,避蚊胺含量为7%。

  百雀羚牌的“默默无蚊驱蚊花露水”,避蚊胺含量5%,却同时具备了“农药”两证和“卫妆”证,注意事项中也没有“孕妇慎用”和“婴幼儿稀释使用”的说明。

  选择驱蚊花露水,需看清“驱蚊”成分

  “避蚊胺”和“驱蚊酯”究竟是什么?记者查阅了相关资料后了解到,“避蚊胺”是一种广泛使用的非烈性化学杀虫剂,将其喷洒在皮肤或衣服上,通过引起蚊虫不适达到避免蚊虫叮咬的效果。但是,近年来科学界对这种驱蚊成分的安全性仍有质疑,在一些发达国家,儿童和孕妇不建议使用含有避蚊胺的产品。

  “驱蚊酯”则是一种更为高效的昆虫趋避剂,对苍蝇、蚊子、蟑螂、蚂蚁等昆虫都有良好的趋避效果,对皮肤和粘膜无毒副作用、无过敏性及无皮肤渗透性等特点。美国的有关实验表明,驱蚊酯对包括婴幼儿在内的所有人群均安全。

  而根据我国的规定,只要产品宣称有预防、消灭或者控制蚊、蝇功效的,都应划归农药产品管理范畴,所以驱蚊类花露水其生产必须经过农业部批准,并在包装上注明“农药正式登记号”和“农药生产批准文号”。

  但是驱蚊花露水上的“农药”也并非农业生产中使用的农药,而是具有蚊虫趋避作用的卫生用药。在农药产品毒性分级中,避蚊胺属于低毒,驱蚊酯的毒性则要更低一些,消费者可放心使用。

  “花露水”不可全身涂抹

  “驱蚊花露水”含微毒,医生建议,孕妇和婴幼儿这类特殊人群,在使用花露水时一定要按照产品注意事项或遵医嘱正确使用。

  特别是婴幼儿,由于皮肤的免疫系统还没有建立完善,婴儿呼吸系统的粘膜组织发育尚未完善,有刺激性气味的防蚊液、驱蚊水最好少用。止痒的花露水也不要直接涂抹在皮肤上,可以在洗澡过程中,在水里滴几滴,同样可以起到祛痱止痒的效果。

  有的家长带孩子外出前,总会喷上些花露水,看似“香水”,其实花露水中的酒精成分可能伤害到婴幼儿,所以不能全身涂抹。

  最好的驱蚊方法还是物理驱蚊法,用蚊帐或纱窗把蚊子隔绝在外。记者 许鸿晶 实习生 蔡丹丹

  (来源:余姚日报 编辑:杨鲸霖)

【编辑:郭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