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慈溪7月30日起调整出租车运价 起步价2.5公里10元
稿源: 慈溪日报  | 2013-07-29 09:48:19

慈溪新闻网讯 为加强出租车运价管理,进一步维护行业健康稳定发展,经市政府同意,从2013年7月30日零时起调整我市出租车运价。即起步价调整为2.5公里10元(22时至次日5时调整为11元)。

其中,起步价由现行2公里7元调整为2.5公里10元,同时取消现行每车次1元燃油附加费。车公里价格由现行每公里2元调整为2.30元。空驶费单程载客在5公里以内,不得向乘客收取空驶费;超过5公里部分,可按规定计收空驶费,空驶费标准由现行车公里价格的30%调整为50%。对往返租车的乘客,不得收取空驶费。等候费:在载客运营时,因乘客要求停车等候和遇路堵、红灯、待渡等候及车速低于每小时12公里的,可向乘客收取等候费,免费等候时间为5分钟;累计超过5分钟部分,等候费标准调整为每30秒钟0.25元。因车辆抛锚、肇事等事故原因造成的停车等候,不得向乘客收取等候费。夜间行车补贴费:夜间行车补贴时间维持现行22时至次日5时不变,起步价调整为11元。市发展改革局、市交通运输局日前印发的《关于调整客运出租汽车运价的通知》还强调指出,进一步完善油运价格联动方案,疏导成品油价格变动对客运出租汽车行业的影响。确定以目前代表品93号汽油零售价格每升7.20元为基期价格,当代表品93号汽油价格上达到或超过每升8.17元,并持续15个工作日以上时,经市价格主管部门、交通部门批准,可加收燃油附加费每车次1元;当代表品93号汽油价格回落至每升8.17元以下,并持续15个工作日以上时,相应取消燃油附加费,依此类推。如继续实行油价补贴的,代表品93号汽油价格应当扣除油价补贴因素。-记者 李黎 通讯员 戚惠美

【编辑:郭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