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宁波网8月1日讯(记者 陈巧玲 通讯员 陆明光 王珏昊 周瑾)小区、单位等停车场或道路停车位被一些“无主”汽车长期“霸占”,造成了原本已紧张的停车资源再被浪费。记者从宁波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局获悉,交警部门已启动对连续三个检验周期不检验及实际已处灭失状态等车辆办理注销登记工作,或将缓解停车资源浪费的现象。
据悉,物业或社区如发现有长期占用公共停车位的“无主”汽车,可以向当地交警部门提出拖移申请。如果交警部门通过车辆登记信息查找车主无果的,可受物业或社区委托将车辆拖移至指定停车场,物业或社区应当在原车位醒目位置张贴告示便于车主知情。车辆连续三个检验周期未检验,交警部门就可将车辆状态列为注销对象,交警部门还将对实际已处于灭失状态的机动车查实后办理注销。
交警部门提醒有关车主尽快办理车辆报废手续或灭失手续,不要把报废车辆流入社会,增加交通安全隐患,同时也增加自身违法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