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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让轻微事故成为道路畅通的“拦路虎”
稿源: 奉化日报  | 2013-08-04 10:56:55

-记者鲍凤霞

交通高峰期,车水马龙中,两辆汽车不慎发生刮擦,双方车主既不及时撤离现场也不立即报警,将事故车辆搁置路上,相互僵持、争执不下,造成交通拥堵,影响其他车辆通行……像这样因轻微交通事故导致道路拥堵的现象,每天都在发生。事故车辆未及时撤离,俨然成了道路畅通的“拦路虎”。

小事故造成大拥堵

7月31日,在金钟路一路口,一私家车因变更车道与后车发生了轻微碰撞,两车车主立即停车,打电话联系了交警,但为保护现场,未自行将车子撤离。后面的汽车只好停车,路口很快就变得拥堵,喇叭声顿时响成一片。等交警赶到现场,拍照取证后,劝离了两位车主,整条道路才恢复畅通。

“交通事故造成的拥堵太多了,每天都在发生。”市公安局交警大队事故中队中队长张则勋告诉记者,“城区主干道一旦发生交通事故,就会造成不同程度的道路拥堵,车子能移动的,还好一些,需拖车吊离的,撤离时间就长了。”

据交警部门统计,城市道路上发生的交通事故多属于轻微事故,市区范围每天发生20起左右。然而,仅仅是平均每天20起事故,造成的交通拥堵已经很严重了。

深化事故快处快撤

记者了解到,为缓解交通事故造成道路拥堵现状,我市交警部门于去年7月就实施了《奉化市物损交通事故现场快撤快处暂行办法》。办法规定,物损交通事故发生后,当事人对事实及成因无争议,车辆可以移动的,当事人应采用摄像、拍照等方式固定证据后先撤离现场,将车辆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点;车辆不能移动的,应当立即报警,待交警执勤人员到达现场处理。

然而,事实上,能自觉依据《办法》行事的车主少之又少。“主要是大家的思想意识没有转变,一味地担心事故现场遭到破坏,责任核定不清,非得等交警到现场处理才放心。”张则勋表示。

为避免轻微事故给城市交通添堵,市交警部门将继续深化事故处理快处快撤机制,完善接处警务,确保中心城区白天发生交通事故,民警在10分钟内到达现场处置。同时,加快交通事故理赔中心筹建,争取建立轻微物损交通事故理赔中心,探索通过电话劝导、短信告知或利用监控视频录像截图等方式,引导当事人自撤现场,减少因事故造成的拥堵现象。

他山之石

轻微交通事故不快撤要罚款 轻微交通事故只造成经济损失,未涉及人员伤亡,完全可拍照固定证据,撤离现场,再到保险公司理赔。国内许多城市,推出了严厉的处罚措施,对不立即撤离现场,不立即报警或拒不撤离现场的,交警根据有关规定处200元~300元的罚款,不计分。

【编辑:杜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