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到拆迁安置房后,母亲却迟迟不肯将女儿应得的份额转至女儿名下。之后,她回到家中,却发现一片狼藉、满地玻璃碎渣,仿如遭了贼。
周阿姨家住北仑大榭岛。十几年前,丈夫去世,周阿姨和女儿、儿子相依为命。
2006年,结婚没几年的女儿小林,因夫妻感情不和与丈夫离婚,带着孩子回到了娘家,娘俩的户口也迁到了娘家所在的村里。
2009年,周阿姨所在的村征地拆迁,按照相关政策,周阿姨一家分得了3套房子,共约300平米。
但此后,周阿姨却迟迟不肯把女儿应得的房产份额转给她,不肯变更登记。小林和母亲闹上了法院,法院判决,其中一套80余平米的房子应归到小林名下。
小林认为,正是因为有了她和孩子的户口,母亲才能分得如今这些房屋的面积——80余平米的房子本就是她应得的。如今,母亲一人占着三套房子,她离异带着小孩却无处可住,有家难回。
执行法官找到周阿姨,她依然拒绝把房子分给女儿。当法官告诉她拒绝执行的后果时,周阿姨火冒三丈。看到她的态度,法官感觉此事有些蹊跷,择日再次登门。在法官的劝说下,周阿姨终于泪流满面地说出了真相。原来,女儿曾向她表示,分到房子后,不会用来自住,而是打算卖了做生意。
“我女儿我了解的,她哪有做生意的本事啊?到时候,钱没了,房子也没了,她和我的外孙女就要留宿街头了。我不把房子给她,是为了她好,住肯定还会让她住的。”周阿姨说,在她拒绝分房后,女儿再也不肯理她了,她生病住院、逢年过年,女儿都没来看望。更过分的是,有一天周阿姨回到家里,发现满地的碎玻璃渣,橱子、柜子全部倒在地上
“我以为遭了贼,但仔细看看又什么都没丢。后来才知道,是她想趁我不在家来偷房产证,但没找到,就摔东西泄愤!”周阿姨向法官出具了当时邻居帮忙拍的照片,着实惨不忍睹。周阿姨气愤表示,就算法官没有找上门,她也打算去法院告女儿不尽赡养义务了。
法官再次找到小林,向她说明这些情况。小林自知理亏,在法官的主持下,当着母亲的面,写下了保证书,保证不把房子出售,并努力尽到子女义务。周阿姨也同意了将房子转到小林名下。记者 陈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