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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女法庭上的一番话 让充满火药味的夫妻反思
稿源: 浙江在线-钱江晚报  | 2013-08-20 07:45:47

离婚现场,不是争对方的过错,就是争财产。共同生活了数十年的夫妻,在离婚那一刻却如仇人般反目。但当孩子出现在法庭,阐述自己的看法时,那些争吵都显得无力而苍白。

昨天,奉化法院调解了一起离婚案,孩子们的话成了现场气氛的缓和剂。

林女士50岁,这已是第二次来法院起诉离婚。

1990年,林女士与张先生结婚,两人育有两个孩子,大女儿今年21岁,小儿子15岁。林女士说,原本夫妻俩感情挺好,但近年来,丈夫经常夜不归宿,整日找不到人影,偶尔回家一趟,她稍微问几句,丈夫就不耐烦,开始吵架。次数多了,夫妻关系陷入了恶性循环。

在法院调解时,两人表示都愿意离婚,但对于家庭责任的承担及财产分配问题,有很大的争议。

林女士要求张先生承担小儿子的抚养费每月500元,并分割住房,同时取回嫁妆。张先生一听分房子,瞬间就来了脾气,当着法官的面吵起来。

调解没了下文,法官惟有选择开庭审理,两个孩子表示愿意出庭作证。

在庭审现场,当法官问及大女儿是否需要庭上的一些其他人员退场的时候,大女儿表示说:“不需要,在场的都是家里的一些亲戚,我会如实回答问题的。”大女儿21岁,已经参加工作,对于父母间的争执,她表现得很平静。“爸爸妈妈走到今天这一步,谁都不想。只希望你们和平离婚,不要闹僵。即便离了婚,爸爸还是爸爸,妈妈还是妈妈,我还是会对你们好。”

之后小儿子出庭。被告席上的两人,一个再次低下了头,一个抹起了眼泪。

之前争得面红耳赤的两人,听完儿女的一席话,都做起了让步。林女士表示,只想两个孩子都跟着自己,至于抚养费,她说不想争了,只想把婚离了,带着孩子平静生活。

张先生则开始反省自己,这几年确实没有好好尽过做父亲的责任。他靠给人开车接点私活赚钱,收入不高,愿意承担小儿子每月1000元的抚养费。至于房子,因为是婚前父母造的,他不会同意分割,而嫁妆随便林女士拿走。最后他说,只希孩子们能经常回来看看他。

双方最终达成调解协议,两人离婚。

【编辑:郭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