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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了婚就不能申请"保护令"?法官支招:可报警
稿源: 钱江晚报  | 2013-08-21 07:38:26

播报人:镇海法院

人身安全保护令,是法院应对家庭暴力采取的一种民事强制措施。什么情况下才能申请,镇海的小王遇到了困惑。

昨天上午,小王来到镇海法院骆驼法庭,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

小王与前夫小刘因感情不和,2012年离婚。在民政局手续都办好了,两人却都感觉对对方仍有感情。这对前任夫妻继续同住在一个屋檐下,除了没办理复婚手续外,和一般夫妻没两样。

这种状态一直持续到今年5月份,两人因离婚后的财产分割和儿子抚养费问题再起争执,彻底闹崩。小王下定决心,离开前夫。

小刘接受不了“妻子”彻底离开自己的事实,想尽一切办法挽回。这三个月里,他不仅在小王上班时间不断往她办公室打电话,还频繁给小王发短信要求复婚,甚至还到小王上下班必经的公交车站等候跟踪。

这种种行为严重干扰了小王的日常工作,也让准备开始新生活的她毫无安全感,心生恐惧。

一次,听亲戚说,宁波中院出台了关于反家暴的人身保护新规定,小王留了心,昨天上午来到了骆驼法庭。

听完小王的讲述后,负责接待的法官告诉小王,人身安全保护令是人民法院为保护离婚案件中遭受或可能遭受家庭暴力的当事人的人身安全,为防止和制止家庭暴力的发生,根据案件当事人的申请,经审查后核发的具有强制力的裁定,因此申请保护令的条件之一,就是申请人和被申请人必须是离婚案件的当事人。

因小王与小刘已经解除婚姻关系,小王并不具备申请条件。

那小王这样的情况该怎么办?法官向她支招,如果前夫继续骚扰的话,小王除了可以将小刘的电话号码加入黑名单,以避免短信或电话骚扰以外,还可以向公安机关报警,维护自己的正当权利。

通讯员 焦川 记者 陈翔

【编辑:郭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