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天晚上6点26分,在鄞州区洞桥镇三江超市门口发生一起交通事故,一辆轿车与电动自行车相撞后,造成电瓶车驾驶员及一个小孩不同程度受伤,肇事者却逃之夭夭。
不到两小时后,鄞江交警便查获逃逸驾驶人和肇事车辆,原来他为掩饰醉驾肇事事实,开车跑回家喝白酒去了。
事故发生后,交警在现场通过伤者及路边群众,了解到肇事车辆是一辆黑色的桑塔纳轿车,牌照后3位是“660”。
通过这个线索,交警路段周围事故发生时段的监控进行排查,以找寻可疑车辆的线索,然而由于光线的原因,还是无法确认车子的车牌号码。
一小时后,在不断的走访及询问周边的商铺,交警从附近一家商铺老板处得知,肇事车辆号牌第一个号码是5,其中一个号码为K,通过这一重要线索,分析得出肇事车辆为车牌“浙B5K660”,一查,还真是一辆桑塔纳黑色轿车。
交警马上前往车主竺某家里,发现他满身酒气,当即对其进行呼吸式酒精测试,结果为166mg/100ml,属醉酒驾驶。
在将竺某带往医院抽血检测时,他扛不住了。
竺某交代,事发当天,他刚从湖南回来,中午和一个朋友吃饭时喝了5瓶啤酒,下午和几个朋友在KTV唱歌,又喝了两瓶啤酒,到了傍晚5点,驾车准备回洞桥的家。
当经过洞桥三江超市时,他的车与一辆电瓶车相撞,他随即逃离现场。
回家后,竺某担心被交警知道自己是喝过酒开车的,随即吃晚饭时又喝了半斤白酒,以掩饰自己醉驾肇事的事实。
昨天,竺某已被鄞州警方刑事拘留。
通讯员 周微杰
记者 尤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