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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发出温馨提示 请党员干部“清爽过节”
稿源: 钱江晚报  | 2013-09-18 12:38:12

明天就是中秋佳节了,以往,这是人情往来、联络感情的时节。不过,今年中秋节,不能随便送月饼,更不能随便收月饼。

近日,宁波市给全市市管领导干部,发送温馨提示,提醒所有党员干部“清爽过节”,反对“四风”,坚决刹住节日期间请客送礼、奢侈浪费等不正之风。

宁波市还公布了96178投诉监督电话,一旦发现有违规送礼、公款吃喝等不正之风的,欢迎市民拨打举报。

劝说廉洁自律

短信、书信都用上

前不久,宁波一家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老李收到了一条手机短信,大概意思是,前段时间市里组织了“正风肃纪”检查,整体情况不错,但也有个别单位违反规定,希望全市党员干部引以为戒。 老林说,短信还特别提醒,在即将到来的中秋、国庆双节,要“清爽”过节,不准请客送礼。

没想到,几天后,又收到了一封信,发自宁波市群众路线教育实践领导小组办公室。前后主题差不多,重申了全市党员干部在双节期间,要反对“四风”,坚决刹住节日期间请客送礼、奢侈浪费等不正之风。

记者从宁波市纪委了解到,为了督促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早在本月初,宁波市纪委就向全市党员干部转发了省纪委8月底发出的“要求加强中秋、国庆期间党风廉政建设”的相关通知。

同时,宁波市纪委分别用短信的形式,给所有市管干部发送了温馨提醒;宁波市群众路线教育实践领导小组办公室,也给全市党员干部,发了一封信;要求党员干部在双节期间廉洁自律。

因公款吃喝

有街道办事处被查

事实上,早在8月份,宁波市就下发了《宁波市机关干部“正风肃纪”十项规定》,除了规定上下班会议纪律、公款吃喝、公车使用等外,还明文规定“严禁违规收受礼品、纪念品和农副产品”等。

日前,市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督查办,以暗访的形式赴各地检查,具体范围包括部分机关单位、会议会场、餐饮场所、住宅小区等。

“从检查情况看,基本没有发现严重违反工作纪律的行为,但也存在个别违规行为。”据督查办相关负责人介绍,比如9月3日19时15分,某街道办事处主任带领街道人员请另一个街道办人员在自办食堂就餐。目前,督查办就此事拟向全市机关通报,并要求相关部门严肃处理。

市纪委相关负责人表示,希望全市领导干部以此为戒,清清爽爽过节。按照省纪委通知,对顶风违纪者发现一起处理一起,绝不姑息。情节严重的,还要追究单位主要责任人的责任。

本报记者 周文丹

【编辑:崔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