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后驾车与人发生事故,为获得保险理赔,宁海两男子联系同事来顶包,顺利获赔5000多元。但纸终包不住火,事隔五年多,这事儿被捅了出来。
昨天,两人因诈骗罪均被宁海法院判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
刘某,宁海人,宁海一家保险公司的业务员。
2008年10月的一天,刘某和朋友陈某聚会,喝了几杯。酒后的刘某开着陈某的马六轿车,当起了驾驶员。陈某坐在副驾驶位。
两人到一交叉路口时,一个不留神,与一辆出租车撞在了一起。马六车的前保险杠被撞坏,出租车的车门也损坏。
两人一下酒醒了,清醒地意识到,这下有麻烦了。酒后驾驶,要被查不说,车撞坏了保险公司的理赔也成了问题。
两人一商量,决定叫来刘某保险公司原先的同事金某来帮忙。
金某接到电话赶了过来,以驾驶员的名义报了案。交警到现场时,金某按照约定出面“顶包”。交警查看现场后,定了马六全责,并当场出具了道路交通事故决定书。
陈某拿着这份事故认定书,到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拿到了保险金5093元。
原以为这份小便宜占得天衣无缝,却没想到在五年后,两人双双被传唤到了公安局。
原来,金某作为保险公司的工作人员,在2008年以来参与了多起保险诈骗案和诈骗案,去年10月被公安抓获,并被判刑。在侦查期间,金某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罪行,其中便包括了和刘某、陈某的这起犯罪。
如此,这桩发生于多年以前,几乎让人遗忘的“小小”诈骗案浮出了水面。
昨天,宁海法院经审理后,认定刘某、陈某已构成诈骗罪,但数额相对较小,只判处二人罚金。
通讯员宁法杨雯雯 记者陈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