播报人:江东法院
上周五,江东法院审理了一起网络售枪案,受审的买家中有一人是辽宁省的一名公务员。
男子姓周,36岁,是当地城建办公室主任。
他对武器相当痴迷,学生时代就开始收藏刀具,后来又开始对枪支感兴趣。
一开始,他只是学习枪械方面的知识。2011年8月,他在网上搜索到了一家比较另类的刀具店。这家网店不仅卖刀,也卖气枪,周某很感兴趣,惠顾了好几回。
渐渐地,周某跟网店的老板赵某熟悉起来。去年4月,赵某神秘兮兮地跟周某说,他有好东西。周某一打听,所谓好东西是一把左轮手枪。两人以7500元的价格成交。
收到枪后,周某仍旧不满足,决定用平时学到的枪械知识对枪进行改造。没想到,弄巧成拙把手枪搞坏了,于是他找赵某要求“保修”,被赵某拒绝了。
尽管没有“三包”,周某还是觉得不错,一直和赵某保持着联系。
为了不让网警查到,周某买了一个手机号,收货地址也改到了朋友处,每次买完后,他就会把手机号码丢弃。
但让周某没想到的是,半年后事情就案发了。
原来,宁波警方破获了一起制造枪支的案件,这起案件中造枪的是一名在宁波打工的退伍军人,销售枪支的主力便是开网店的赵某,两个人制售了10多把手枪,大半都有杀伤力。抓获赵某2人后,警方又顺藤摸瓜找到了买枪的周某。
上周五,周某被法院以非法买卖枪支、弹药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造枪男子获刑11年,赵某获刑6年。 本报记者陈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