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宁波在线11月19讯(记者 林杨松 通讯员 陈健萍)2013年10月10日,欧洲议会一读表决通过欧盟电池指令(第2006/66/EC号)的修订案,将全面禁止电池中镉和汞的使用。
根据原电池指令规定,禁止使用含镉超过0.002%的便携电池及蓄电池,但无线电动工具中的含镉电池可豁免。此外,以重量计含汞少于2%的纽扣电池亦可豁免。
我国是电池和电动工具出口大国,每年仅输欧电池就超过10亿美元,成为外贸战线的重要生力军;电动工具生产量占到世界总产量的7成以上,稳居世界第一位。宁波作为全国电池重要的生产和出口基地,已涌现一批双鹿、野马、中银电池为首的优质企业,并在国内市场份额中占据一席之地,今年1-10月,宁波地区286家企业经检验出口原电池23.08亿个,金额达2.4亿美元,出口国家和地区覆盖五大洲120余个国家和地区,其中输往欧盟6.9亿个,金额达7806万美元。电动工具作为宁波出口新支柱,出口呈现强势增长态势,目前已拥有400余家出口电动工具企业,今年1-10月共出口4802批次,金额1.68亿美元,输欧超过8000万美元,占出口量的一半左右。
未来新型的环保新能源电池产品将展开全球化的角逐,掌握核心研发生产技术将成为企业新的市场突破口,也是赢得行业发展的“加速器”,从这个层面来说,新法规也能形成一定程度的倒逼推力,有望成为规范企业步入转型升级轨道的破题之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