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 中国宁波网  >  新闻中心  >  宁波  >  网友说事
因为钱他告了自己的丈母娘
稿源: 钱江晚报  | 2013-12-03 10:01:49

播报人:北仑法院

因为闹过离婚,丈夫寻思着拿回自己给妻子的钱,为此,他将取钱的丈母娘告上了法院。怎料,事情闹大了,妻子也翻脸了,带着儿子干脆离家出走了。

张某和李某去年1月结婚。婚后不久,妻子李某便怀孕了。为了照顾女儿,李某的妈妈搬来和小夫妻俩同住。

怀孕后,家中的开销增加,夫妻俩商量着,将张某在婚前购买的一辆轿车卖掉,以节约开销。

卖车所得的近7万元钱,以张某的名义存进了银行,存单放在家中供紧急情况下取用。

之后一段时间,张某与李某常常为一些家庭琐事而大动干戈。

今年8月,李某向法院起诉离婚。张某着急了,孩子才半岁,两人平时争吵也就罢了,怎么还动真格了。他好说歹说将妻子劝了回去,李某撤诉。

谁知,离婚官司结束不久,张某就来到法院起诉丈母娘王某,要求对方返还擅自取走的存单中的钱。

张某称,闹离婚后,他多了个心眼,开始找寻放在家中的存款单,竟然发现存款单不见了,他到银行查询后才知道,原来是丈母娘擅自拿着他的身份证和存单,到银行取走了这笔钱。

庭审当中,王某却给出了完全相反的说辞。她坚持称,去银行取钱是受了张某的口头委托,并按张某的意思,将其中6万元存入了李某的账户,剩余部分则作为李某和儿子的生活费供日常开销用。

李某证实了母亲的说法。

王某认为,张某肯定是因为现在夫妻感情出现了问题,因此后悔当初把钱给了李某,所以才想出这么一招先把钱要回去。

第一次开庭在双方的各执一词中结束。

庭后,李某想到丈夫不仅后悔给了自己钱,还把一把年纪的母亲告到法院,影响了母亲的声誉,她越想越生气,索性偷偷带着儿子离家出走了。

李某回家发现妻子不在,怎么都联系不上,才发现妻子动了真格。

最终,张某向法院申请撤回起诉,并登门向丈母娘道歉。李某这才带着孩子回了家。

本报通讯员 董怡 北璎

本报记者 陈翔

【编辑:陈奉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