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十岁出头的年轻人,却和刚上初中的邻居女孩儿多次发生性关系。庭审中,他一直表示不知对方未满14周岁,直到QQ资料显示的信息拆穿了他。
昨天,北仑法院通报了这起性侵幼女案。
女儿抽屉里的纸条让妈妈震惊
林某今年21岁,五六年前跟家人从云南来到北仑。
2008年,他们的住处附近搬来一户新邻居。这户邻居是一对在小企业上班的普通职工,平时工作很忙,带着一个8岁的女儿小希(化名)。
日子久了,林某和小希慢慢熟悉起来。
今年7月,一张藏在床头柜抽屉里的纸条让小希妈妈震惊了。纸条上是女儿歪歪斜斜的字,但清楚写着“林×禽兽不如”等内容。再三追问之下,小希告诉妈妈,几个月时间里,邻居林某多次和自己发生了性关系。
小希的父母在公安局作笔录时称,自己平时很忙,女儿很乖也很少外出,他们也就没有多留意。没想到,邻居竟在自己眼皮底下强奸了女儿。
法庭上他说不知道她未满14周岁
北仑法院依法审理此案。然而在庭审中,林某却称自己和小希是在谈恋爱。
“我知道她的年纪,我以为已经十四岁了,我们认识了很多年,今年初才发生关系”,林某说。无论法官怎么问,林某都含糊表示,确实不知道小希还未满14周岁。
想到两人有不少QQ聊天记录,法官继续追问林某,是否看过小希的QQ个人资料,林某下意识点头。“那么她资料里写着出生于2000年,今年13岁,这个你没看到?”林某沉默了一下,终于点了头……
法院经审理认为,林某多次奸淫不满14周岁的幼女,其行为已经构成强奸罪。法院遂据此判处林某有期徒刑七年。通讯员 北璎 陈红 记者 叶萌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