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追债人上门她才知道:丈夫的公司早已经倒闭
稿源: 现代金报  | 2013-12-15 10:19:14

一起出钱办的公司倒闭,把房子卖掉还债,在外面养小三,老婆一直被蒙在鼓里。直到有人讨债上门,他才坦白交代一切。这次,老婆决意离婚,可是这欠下的一屁股债是不是也要两人平摊,夫妻俩要去法院理理清楚。

追债人上门才知丈夫负债累累

2005年11月,方女士经人介绍认识了江某。两人都是24岁,志趣相投,很快坠入爱河。

2006年10月,两人顺利领证结婚。婚后,江某决定开一家公司,方女士把将近10万元个人存款给了丈夫。之后,江某经常忙于公司生意,方女士则在宁波一家私企上班,两人在第二年生下女儿,日子过得也相安无事。

从今年8月开始,方女士家里陆续有人来讨债。从追债人口里,方女士才知道原来公司早已经倒闭,还欠了别人很多钱,方女士还隐约察觉到丈夫在外面有别的女人。

丈夫回来后,方女士立刻质问,随后激烈开吵。争吵间,丈夫承认了一切,并索性说了另一个坏消息:因为欠债,两人住的房子已经被卖了去还债,这两天收拾一下,得去租房子躲躲。到今年10月为止,江某已经接连收到4家法院作出的判决书,均是关于欠债一事。方女士心灰意冷。

离婚后她是否要承担部分债务

想到今后的生活,今年11月,方女士一纸诉状将丈夫江某告上江东法院,请求法院判令双方离婚,女儿由女方抚养,双方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及个人所欠债务由江某个人承担。

法院认为,由于无确切证据能证明这些款项是否用于夫妻共同生活,但江某在方女士起诉离婚前签署了一份协议,承诺会单方面承担债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二条、第四十一条以及江某提供的承诺书等证据,准予方女士与江某离婚,双方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及个人所欠债务由江某承担。

近日,法院作出如上判决,而此判决仅作用于方女士和江某内部财产分割,不具有对外效力,即对外的债务夫妻双方应一起承担,若方女士支付了部分债务,根据此次离婚判决内容可向江某追偿。

通讯员 姜栋 记者 吴依滢

【编辑:孙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