播报人:江北法院
“大家都是成年人,你那点小心思我也知道,不过没关系,只要你继续和我在一起,那些钱根本就不算钱。”当着法官的面,林老板给前女友小李又打了通电话,希望她回心转意。
小李是十足的90后姑娘,身材曼妙,性格开朗。在一次朋友的聚会上,她认识了大她16岁的林老板。单身已久的林老板迅速对她展开了攻势,鲜花、大餐、礼物,换着花样来。
两人在一起交往了大半年,林老板财力雄厚,小李的“小小要求”他都尽可能满足。
今年6月份时,小李突然不要东西了,直接问林老板要钱。林老板是生意人,遇到女友如此异样的举动,他大方归大方,但也防了一手。钱,可以给,他提出要小李写借条,比如“今收到人民币15000元,若不归还,则自愿承担本金利息及其它所有所涉费用”。
小李爽快地签好了字。借条一式两份,双方各自保管一份。
之后,这对恋人的生活越来越远。每次林先生要找小李,都要通过两人共同的朋友小方,不然,小李就不接电话,不回短信。即使见面,也只是简单地吃个饭。吃完饭,小李又表示约了朋友,匆匆离开。
10月,林老板偶然上网浏览朋友的微博,通过朋友的关注,发现小李偷偷开了个小号。更让他惊讶的是,和她亲密合照的就是小方。
林老板火冒三丈,约小方出来见面,小方不肯。林老板发话,“你跟姓李的说,赶紧还钱,不还就去法院告她!”
几天没动静,林老板果真就带着借条来法院起诉小李。
小李知道了这事,也不紧张,坚持自己只借了4000元,其它的早已还清。问她要证据,什么都拿不出来。法官根据案情对她说理释法以后,她表示要回家和男友商量一下。
第二天,小李就拿着借条和借条上的数目来到法官办公室。但林老板拿到这笔钱时,没有一丝愉悦,只想着小李到底有没有爱过他。
本报通讯员 郁潜
本报记者 陈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