播报人:北仑法院
“北仑法院不仅从专业裁判角度树立了榜样,而且真正诠释了什么叫服务型法院、什么叫司法为民。”近日,一名来自云南南广律师事务所的吴律师,在结案之后特意来电对北仑法院的工作表示了肯定。
吴律师代理的是一起生命权纠纷案件。当事人老李,云南人,去年上半年带着14岁的儿子小李一同在福建一处工地做活。
去年7月,小李在工地附近的河边发生意外,溺水身亡。事后,住所地在宁波北仑的建设单位与老李达成协议,一次性补偿了他19.6万元。签完协议,领到赔偿款后的老李不久反悔了,认为儿子是死于工伤,理应得到更多的赔偿,因此要求撤销补偿协议。
吴律师受理此案后,就替老李写好了起诉状,并寄至北仑法院立案庭。
北仑法院立案后,案件承办人张法官考虑到云南远在千里,就在电话中向吴律师交代了开庭时间以及开庭时所需准备的材料,如有不明情况之处,尽管向他咨询。
庭审过程中,当事人双方均表示了调解意愿,但因为分歧较大,没有调解成功。
为老李争取到更多的补偿金,及早为他们一家解决眼前的困难才是最实在的。张法官在庭后做起了被告的调解工作。
日前,张法官再次组织了调解,一直从上午9点调解到下午4点,将金额从4、5万谈到了9万,最终双方达成了协议。
“张法官很有耐心,在百忙中抽出一天时间为我们调解,真的非常感谢。”吴律师对张法官细致的工作大加赞赏。 本报通讯员 董怡 本报记者 陈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