钱江晚报讯 18年前买的一套房屋,起初是没钱过户,接下来是怕麻烦,懒得过户,再后来是不知道该找谁过户,于是一拖再拖。如今,只能打官司要求协助过户。这下可好,拖出了13个被告。
王某50多岁,宁海人,与林某本是朋友,关系较好。
18年前,林某将自己坐落于宁海跃龙街道的一套房屋转让给了王某。王某当年就付清了全部房款,装修了房屋,入住至今。因双方关系亲近,王某就一直没提过户的事。
两年后,林某去世。王某考虑到林某家人的悲痛情绪,也不便提及过户事宜。
之后,他觉得过户实在麻烦,就这样一年拖过一年,房子仍旧在林某名下。
今年,王某意识到这事不能再拖,找到林某的家人协商房屋过户的事。这一协商,王某发现这事不好办了,竟然不知道该找谁去协助过户。
原来,林某去世之时,上有父母,下有妻儿,因此第一顺序继承人便是父母妻儿4人。数年后,林某父母去世。除了林某之外,二老还有二子二女,所以林某的遗产,便由他的兄弟姐妹转继承。
又过了两年,林某其中一位姐妹过世,她所继承的林某财产部分,便再次转继承给她的丈夫和5个儿女。
七年后,林某的又一位兄弟过世。这位兄弟所继承的林某财产部分,则又转继承给了自己的妻子和2个儿女。
这样细算下来,王某想要顺利过户,就要一一得到上述这13个人的同意。
今年10月,王某将这13位继承人告上宁海法院,要求协助过户。
听起来复杂,处理起来却还算简单。庭审前,承办法官一一联系并核实了13名被告的身份,13人对王某的诉讼请求也无争议。昨天,法院判决支持王某的请求。
法官提醒,虽然案件双方当事人就过户事宜并无争议,但正是因为王某怠于变更房产手续,以至于起诉时出现13个继承人为被告的情况。搜全这么多人的信息,再通过诉讼的方式变更,十分耗费当事人的时间和精力。退一步说,要是13人中有人不配合,这事又要拖。为此,法官建议各位读者,对于自己的合法权益应及时主张。本报通讯员 宁法 本报记者 陈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