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这句话,早已人尽皆知,成为每一个驾驶人悬在心头的一句话。可前天晚上,鄞州的一名驾校教练却“知法犯法”,酒后驾驶被交警逮个正着。
2月15日晚上7点多,鄞州区人民路人民桥北侧警灯闪烁,交警正在这里设卡整治酒驾。
刚开始检查一切正常,一些被查的司机还和交警打趣:“这么早,谁会酒驾出门啊?”
然而在十多分钟后,奇怪的一幕发生了:一辆由南往北行驶的白色教练车见到警灯闪烁的卡点后,突然放满了速度,随后人民桥上停下。一个身影从驾驶室里跳下。
这一举动引起了交警的注意,他们立即上前进行盘问。在交谈中,驾驶人身上散发出阵阵酒气。
正当交警准备带他到警车上进行酒精检测时,驾驶人一把推开交警,撒腿就往回跑。
两名交警紧追不舍,和驾驶人“赛跑”了一公里后,终于在邱隘陆家新村的一小弄堂内,一把抓住了人。
经检测,驾驶人体内血液酒精含量达到了56mg/ml,属酒后驾驶。
驾驶人姓王,是鄞州一家驾校的教练。他说平时是不喝酒的,当晚在姐姐家吃饭,一时高兴,喝了几杯56度的白酒。
“我是老驾驶员,还是教练,当然知道喝了酒不能开车的。”王师傅一脸沮丧,“平时我也经常教育学员‘开车不能喝酒’,想不到这次自己却明知故犯了。”
通讯员 杨萌萌
记者 尤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