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鄞州交警4月1日起对工程车实施放大号牌管理
稿源: 钱江晚报  | 2014-02-20 07:35:43

为预防和减少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从4月1日起,浙江宁波鄞州交警将对申领通行证的工程运输车实施放大号牌管理工作。

工程运输车包括各类从事建设工程材料、建筑土方、建筑垃圾等运输的黄牌载货汽车、专项作业车、挂车和蓝牌自卸货车。

根据货车喷涂(粘贴)放大号牌国家标准,要求放大号牌尺寸为机动车登记编号的2.5倍、放大号牌必须与机动车登记编号保持一致、严禁遮挡(污损)放大号牌。

要求黄色号牌车辆采用底色为黄色,字母及数字为黑色,字体为黑体,字高275mm,字宽163mm,字体间隔37.5mm;蓝色号牌车辆采用底色为蓝色,字母及数字为白色,字体为黑体,字高225mm,字宽112.5mm,字体间隔30mm。

对已申领、换发2014年新通行证但未按规定落实喷涂(黏贴)放大号牌的工程运输车辆,在依法处罚同时,还应按照《通行证使用补充规定》,收缴其通行证,并记录至通行证黑名单库,有一次黑名单库记录的车辆,按规定扣留通行证1个月,有两次黑名单库记录的车辆,取消通行证申领资格。 通讯员 董力军 记者 尤畅

【编辑:郭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