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法律规定,未成年人不允许驾驶机动车。可是近日,象山法院少年庭审理了一起危险驾驶案,开摩托车的少年只有17岁,还是醉驾!
小竺,贵州人,暂住在象山。2012年8月的一个中午,他在朋友家吃饭。喝下了好几瓶啤酒后,小竺开着摩托车,还带上3个小伙伴,出了门。
结果路上,为了避让一辆汽车,小竺开着摩托车冲出马路,连车带人飞进了路边的水塘。
响声惊动了附近居民。大家赶紧救人,交警也到了现场,把4人送至医院救治,并对小竺进行了血液检测。
竺某的血液酒精浓度为163.2mg/100ml,已经达到醉酒驾驶标准。而且他未满18周岁,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属于无证驾驶。
经象山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认定,小竺承担本起事故的全部责任。他的行为也已构成危险驾驶罪,随后被检察院提起了公诉。
这起案件,原本小竺作为未成年人,是可以从轻处罚的。但小竺就是不承认自己酒后驾车。
因为他拒不认罪,依法不予宣告缓刑,最终,象山法院判处小竺拘役二个月,并处罚金4000元。
另外,根据交通法有关规定,如果未成年人驾驶机动车并肇事,不但自己要承担相应的责任,家长也要承担受害人的医疗费用和子女的行政罚款。
法官说,现在的二轮轻便摩托车或者电瓶车,很多孩子也在开,其实这些车不少是属于机动车范畴的。广大青少年一定要引以为戒,杜绝酒驾,安全驾驶。
通讯员王佩玲俞芸
记者邵巧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