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留点念想
将外孙女变成自己的养女
更让老王感到糟心的是,女婿还盯上了女儿结婚之前就购买的一套房产,说那应当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要由他来继承。
老王痛失爱女,现在还有可能要失去女儿唯一留下的孩子和房产。在徐先生的办公室里,老人低垂着头,缩着手,嘴唇微微颤抖:“就像是天塌下来一样,我现在都不知道该怎么办了。”
老王告诉徐先生,现在唯一能够给他安慰的就是女儿临死前产下的外孙女——到现在还不足一周岁的宝宝。
自从女婿有了要把外孙女送人的想法之后,老王不放心,就把宝宝接到自己家中抚养。
每天只要一看见软软香香的宝宝,她甜甜的笑容,对着自己和老伴晃动小小的手掌和脚丫,老王和老伴好像又看到了希望。
老王不敢想象,自己失去独生女儿之后,还要再次承受失去外孙女的痛苦,于是匆匆忙忙地赶到海曙区民政局咨询,有什么办法可以正式收养外孙女。
听完这些,徐先生的心里也很不是滋味,然而,他只能很无奈地告诉老王,要想办理合法的收养手续,无法通过民政部门,而是要到法院起诉。
看到老人落寞地离开民政局,徐先生长长地叹了一口气。
老王如何才能收养外孙女
法院:只能起诉变更监护人
随后,记者专门就此事咨询了北仑区法院。
法院的董法官听完之后表示,像老王的这种情况并不需要专门到民政局办理收养手续,只需要收集证据向法院提出诉讼,变更老王为外孙女的监护人即可。
民法通则第16条第1款规定,未成年人的父母是未成年人的监护人。父母对子女享有亲权,是当然的第一顺位监护人。未成年人的父母死亡或没有监护能力的,依次由祖父母和外祖父母、兄姐、关系密切的亲属或朋友、父母单位和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委会或村委会、民政部门担任监护人。
因此,当老王的女儿过世之后,老王的女婿就成为外孙女的法定监护人。老王想要收养外孙女,需要收集证据向法院起诉,证明女婿未能履行监护职责,或者侵害了被监护人合法权益,就可以要求法院变更监护人,由老王成为囡囡的法定监护人。
由于之前老王到民政局咨询时没有留下联系方式,我们未能采访到老人本人。希望他或他周围的人看到这篇报道后,跟钱江晚报联系,我们或许能够帮到他。
通讯员 北璎 竺佳 记者 尤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