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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对不适合从事纪检监察工作的坚决调离
稿源: 人民网  | 2014-03-31 09:05:36

人民网北京3月31日电 据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消息,日前,宁波市纪委召开专题会议,及时传达学习中央纪委《关于公开曝光纪检监察干部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案件的通知》精神,要求全市纪检监察干部结合“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学习讨论活动,深刻领会《通知》精神,把握中央纪委的新要求和采取这一举措的重要意义,坚决做到“打铁自身硬”。

抓学习贯彻。要求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认真学习贯彻《通知》精神实质,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通知》精神上来,切实提高思想认识。强调纪检监察机关作为专门监督机关,对自身的监督必须更加严格,执行纪律必须更加刚性,对于《通知》规定必须不折不扣执行。

抓教育管理。要求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按照“办铁案、执铁纪、铸铁军”的要求,加强对纪检监察干部的教育管理,加大自我约束、自我监督力度,严防“灯下黑”;全体纪检监察干部要始终做党纪的坚定拥护者、模范执行者和有力监督者,自觉接受组织和群众监督,以更严的标准、更高的要求、更硬的措施,带头遵守纪律,带头转变作风,要求别人做到的自己首先做到,要求别人不做的自己首先不做。

抓监督制约。要求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不断创新监督制度,完善内部监督机制,带头转变“四风”,带头“正风肃纪”,对纪检监察干部违纪违法行为的,坚决“零容忍”,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对不适合从事纪检监察工作岗位的,坚决调离,确保纪检监察干部队伍纯洁;建立公开曝光常态化制度,对纪检监察干部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六个严禁和市委《实施意见》要求的案件,第一时间上报上级纪委,一律实名公开曝光,坚决用铁的纪律打造纪检监察系统的铁军。

【编辑:郭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