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 中国宁波网  >  新闻中心  >  宁波  >  民生·城事
三年前60多万买下单身公寓 三年后吃力还月供
稿源: 钱江晚报  | 2014-04-10 10:52:17

  昨天,记者从21世纪不动产了解到,单身女性购房比例由前两年的不足5%已经上升到了现在的近10%,业内直呼,楼市进入“她时代”。

  一套房,单身时有了栖身之所,恋爱时多了待嫁资本,结婚后添了安全感,一时间,买房成了众多单身女性的共同目标,她们大多数手上资金有限,一般都是独立供房。

  钱报房产热线0574-87913935开通半月,已经接到多位单身女性购房者讲述她们的买房故事,不一样的开头,一样的结局:后悔了。有的是因为买房后经济入不敷出,严重影响了生活质量,也有的是因为买房前没有做长远规划,房子不符合自己需求,成了鸡肋。

  买下60多万元单身公寓

  换了工作月供吃力

  小林今年28岁,性格活泼,身材匀称,五官精致,是个典型的“川妹子”,她在上海读了大学, 4年前毕业,拖着行李来了宁波。

  开始,她在一家外贸公司做文员,没多久,公司裁人,她被辞退了。

  失业的小林去学了几个月美甲,随后在鄞州区四明中路上租了个小店面,开起了美甲店,坚持几个月下来,她每月净利润平均约有六千元,有了闲钱,她想买房了。

  小林的父母拿出30万元给她做首付,2011年,她考察了一段时间,最终买下了一套46平方米的单身公寓,总房款60多万元,剩下的30多万商业贷款,每月她要还房贷近3000元。一年后,小林因身体对指甲油等化学物品产生过敏反应,不能再开店了,她不得不重新找了份办公室的工作上班,但每月不到4000元的收入,还完房贷,还不够养活自己。

  无奈之下,小林搬出来与同事合租,将公寓租了出去,“每月租金只有1600元,我要添1000多交月供,还要花五六百租房。”她抱怨:“前段时间,想把这房子卖掉,去中介一打听,同样的房子比我买的时候便宜2000元,只好作罢,买房时太冲动了,现在真是骑虎难下”。

  贪恋环境在慈城买房

  新房租了大半年无人问津

  丹妮最近也因房子的问题愁得睡不好觉,她是上海一家公司的员工,在宁波办事处上班,位于江北,工作了六七年,很稳定。新婚姻法司法解释三实行后,她一直筹划买房。

  丹妮曾在上海工作过,喜欢小资生活,选房时,她几乎走遍了宁波城北的所有楼盘,最终在慈城新城找到理想房源,她说,她看到那小区和周边的环境就“拔不动腿”。

  小区交付使用,丹妮却高兴不起来,公司在宁波的办公室发展成了分公司,办公地点在鄞州区,为了工作,她只能暂时放弃搬入新家而继续租房。

  最让她头疼的是,新房子地理位置较偏,租了大半年了也没租出去,那边的房空着,这边租房住,即便用了公积金,每个月还要还2000多的房贷,这让丹妮的荷包紧张起来。

  丹妮说:“自从买了那套房,我不敢随便买衣服、不能去旅游、很少参加同事聚会,精打细算地过日子,压力越来越大,怪只怪当时买房时太任性了,没有考虑到生活中的变数。”

  单身女性买房

  可参考“28法则”

  单身女性购房者有大多一个共同的特点:手上的资金有限,买房后的一段时间内将独自供房。

  对此,业内人士表示,单身女性购房者买房最好遵从“28法则”,即2分感性8分感性;2分环境8分地段;2分外观8分户型。

  “买房前最好多听取家人建议,从自身长远的经济收入考虑,是否适合买房,买多大的房,在哪里买,买什么样的房”,他说:“总之,买房子不是买衣服,一定要谨慎衡量后再入手”。记者 李竹青

【编辑:郭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