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给儿子买房花光了所有积蓄不说,还欠了50万元的债,从来未承受这么大压力的劳资员老高在公司工资账单上动起了手脚。
近日,镇海法院开庭审理了这起职务侵占案。老高因职务侵占罪被判有期徒刑4年。
儿子买房不但花光一家人积蓄
还欠了50万元债
老高(女)今年51岁,在镇海一家物流公司做劳资员,主要是负责给员工造工资报表。
老高这大半辈子,日子过得也算安逸。
虽然劳资员的工资不高,但她还是这家物流公司的股东,公司效益不错,她每年都有一些分红。
老高的老公呢,也在一家公司做管理,收入也不错,儿子也已经毕业工作。
原本,老高只需要安安心心当她的劳资员,坐等安稳退休。
但一切却从老高儿子买房后开始改变。
2009年,老高儿子在宁波一高档小区挑了一套180多万元的商品房。
这个价格对老高一家来说,已经超出了他们的承受能力,但为了儿子,两夫妻咬咬牙买了下来。
这套房子不光花完了老高一家全部积蓄,还向亲戚朋友借了50万元。
压力太大
她在工资单上做起了手脚
50万元的债让老高倍感压力。她就想,该怎么弄点“外快”给自己减轻点压力呢?
老高想到了在公司员工的工资单上做手脚。2010年9月,老高在给公司员工造工资单时,给部分低工资的员工多造几百元工资。
这时,老高找到自己的同事兼好友黄某帮忙。老高跟黄某说,有几个员工的工资卡没做好,要把这部分人的部分工资先打到黄某的工资卡上,等到账后让黄某把多发的钱现金取出给她。
黄某答应后,老高就修改了工资册的电子数据,将给低工资员工额外所加的工资转移到黄某的账上。
事后,不知情的黄某把多发的3300元交给了老高。
尝到甜头后,老高每个月都利用造工资表工作的便利来侵占公款。
侵占90多万元公款
她获刑四年
故意给工资少的员工每月加500至2000元不等的金额,或将电子数据中额外加的工资转移到自己银行卡内,或通过单位关系好的同事,先打到其卡里然后把多打进的钱以现金方式取出来。
就这样,从2010年10月至2014年1月,老高共计侵占公司资金人民币90多万元。
但纸毕竟包不住火,2014年1月,公司领导听到风声后,找老高谈话。
老高承认全部事实,她给公司写了检讨书,并把全部赃款和利息退给了公司。
今年3月,部分股东不满公司内部处罚的做法向公安机关报案。
镇海法院经审理认为,老高身为公司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公司财物非法占为已有,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职务侵占罪。
鉴于案发后高某能主动投案,并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有自首情节,且退赔全部赃款,取得被害单位谅解,以职务侵占罪判处高某有期徒刑四年。
这里,法官也想说几句,房价飞涨,购房压力大是社会现实,但爱子心切的父母们,也不能为了孩子就以身试法,这样的爱,孩子能承受吗?钱江晚报记者 邵巧宏 通讯员 李闹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