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宁波电 9月22日晚7点35分前后,今年第16号强热带风暴“凤凰”在宁波象山沿海登陆。象山县对直接经济损失初步统计核实后得出,截至23日上午8时,“凤凰”共造成象山县144053人受灾,象山共安全转移35131人;直接经济损失2.52亿元,其中农林牧渔业损失2.09亿元,工业交通运输业1442万元,水利设施2822万元。
宁波曾于本月除召开建设保险创新综合示范区大会,表示将建立巨灾保险制度,由市政出资3800万元,为1000万常住居民(包括户籍人口和持有居住证的人员)提供台风、暴雨、洪水等灾害造成的家庭财产损失和人身伤亡巨灾保障。
那么如象山这样的灾后损失,是否适用这份巨灾险呢?
宁波市保监局工作人员表示,因目前宁波市政府尚未与保险机构签订相关协议,故巨灾保险制度未正式实施。
记者随后联系宁波市金融办,银行与保险处相关人员称,宁波的巨灾保险制度,尚未正式落地,目前已经制定了文件和细则,正式合同还没有签订。(方圆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