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开展“三改一拆”行动的总体部署,巩固“三改一拆”工作成果,建立健全违法建筑防控和治理长效机制,按照《宁波市“无违建乡镇(街道)”申报和验收办法(试行)》考核要求,市“无违建乡镇(街道)”创建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考评验收组,通过听、查、看、访、测等方式,对海曙区江厦街道、月湖街道、鼓楼街道、西门街道、南门街道、白云街道、段塘街道、望春街道进行了考评验收,根据考评情况,拟将以上8个街道公布为宁波市第一批“无违建乡镇(街道)”达标单位。为体现公开、公正、公平原则,现予以公示,接受群众监督。公示期间,广大市民群众在这些街道发现应拆未拆和新建的违法建筑,以及其他意见和建议,可用电话、邮件、信函等方式向宁波市“无违建乡镇(街道)”创建领导小组办公室反映。
公示时间:2014年12月8日—2014年12月10日。
电 话:87206730。
地 址:海曙区解放南路208号建设大厦1506室
宁波市“无违建乡镇(街道)”创建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4年1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