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市快报 记者 张明明
近日,宁波纪委网站案件查处栏发布消息称,江北区城管局智慧城管中心原党支部书记方昌培,被开除党籍公职。法院判决书显示,方昌培在江北环卫处、江北环卫养护中心任职时,连续12年在春节前收受红包等。
宁波纪委网站称,江北区城管局智慧城管中心原党支部书记方昌培,利用职务之便,为他人谋利,收受他人贿赂,其行为已构成严重违纪。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条例》规定,经江北区纪委常委会议研究,决定给予方昌培开除党籍处分;经江北区城管局局长办公会议研究,决定给予方昌培开除公职处分。
据悉,方昌培犯受贿罪,一审被判处有期徒刑六年,没收个人财产3万元,追缴违法所得32.1万元。
江北检察机关指控,2002年至2011年上半年,方昌培先后担任江北区环境卫生管理处处长、江北区环境卫生养护中心主任、党总支书记,其间利用职务之便,为从事内河河道保洁业务的公司和从事粪便、垃圾清运的单位提供帮助和关照,收受上述单位负责人送予的现金31.1万元。
2002年至2013年,方昌培在办公室或家中,收受内河保洁公司负责人送予的现金共计14.5万元。2005年及2008年相关工程招投标结束后,方昌培在办公室再次收受该负责人送予的现金3万元。
2007年至2013年每年春节前,另一家从事垃圾、粪便清运的单位负责人,每年春节前都会前往方昌培办公室送红包,总计9.6万元。2007年至2010年,这家单位负责人每年签订完清运协议后,又给他送4万元红包。
2010年,方昌培利用职务便利,为余姚一家公司中标垃圾压缩机采购项目提供帮助,当年底方昌培到该公司参观时,收受现金1万元。
案发后,方昌培家属代为清退赃款,其本人如实供述犯罪事实,视作有自首情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