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 中国宁波网  >  新闻中心  >  宁波  >  民生·城事
海曙纪委3年查处案件49件 重点工程领域违纪案高发
稿源: 都市快报  | 2015-01-26 08:43:41

制图 李本献

  海曙区纪委日前公布一条消息,3年海曙区纪委查处案件49件。较为系统地分析了案情特点,真姓实名点出违纪人员,丝毫不留情面。

  最近三年,由于计划生育政策的调整,超生类案件逐步下降,但醉驾类违纪案件数量增多。另外,涉及民间借贷或者非法吸储类的经济案件,也值得引起警惕。

  重点工程领域违纪案高发

  海曙区纪委分析说,近年来由于海曙区市政设施、绿化工程建设、内河整治等工程投资大、项目多,巨量资金吸引了众多工程承建商追逐有权决定工程承建、资金核拨、项目验收的官员。

  2012年查处的海曙区城管局项目办主任林江峰,其在内河整治工程的招投标、监管、验收过程中,收受贿赂71万元。

  2013年查处的原区府办主任、南站开发建设指挥部常务副总指挥徐贵长,其在城市管理和南站建设的渣土清运、内河整治、街景整治工程、绿化养护项目等过程中大肆收受贿赂,共计人民币397万余元、美金3000元。

  “一把手”频频犯案

  海曙区纪委认为,海曙区教育局下属的中小学和区城管局下属的环卫、市政、月湖景区等下属事业单位人员组成复杂,单位性质特殊。很多情况下,上级主管部门对下属事业单位的管理干涉十分薄弱,基本上是放手让下属事业单位自己去发展。

  此时,单位“一把手”就有很高的管理权限,财、物、人三项权力掌握于手,长时间的经营管理使其个人意志随意化,认为自己说了算,什么集体决策、财务报销制度、相互监督等都变成了表面功夫,渐渐形成“用人一言堂”“花钱一支笔”“决策一张纸”。

  如原海曙区城管局月湖景区管理所主任韦传坤,至案发担任“一把手”14年,在所里说一不二。高度的权力集中导致了一大批“一把手”逐渐利用自己手中的权力为自己谋取私利,从而走上违纪违法的道路。

  “小官大权”影响恶劣

  海曙区纪委分析认为,被查处的这些违纪人员,不是居于什么高位要职,或是科长,或是一般工作人员,但他们手中的权力却不小,一定程度上说,他们在工程招标、项目监管、工程验收、拆迁确权等方面有着决定他人利益大小的权力。

  由此,他们也成为行贿人眼中的攻关对象,请托吃饭送钱送物,诸如此类。而这些人在收受钱物后,就玩忽职守或滥用职权为请托人谋取非法利益。

  如海曙区城管局渣土中队的三个行政执法人员,在接受渣土清运人的吃请和香烟后,就对其乱倒渣土的违法行为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不但造成了国家财产的损失,还最终酿成了流血伤人的恶性事件,造成恶劣的社会影响。都市快报 记者张明明

【编辑:郭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