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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起事故牵出5个醉酒男 唯一的女人说"是我开的车"
稿源: 都市快报  | 2015-01-30 08:59:24

  1月12日晚6:30左右,慈溪交警大队周巷中队接到报警:周巷环城北路143号处,发生摩托车与轿车碰撞事故。

  出事的轿车旁,站着一名陶姓女子,自称是轿车驾驶员,车子被摩托车撞了。摩托车男子受伤,已被120送去医院。

  民警勘察完现场后,赶到医院取证。

  摩托车驾驶人郑某,江西人。躺在病床上,全身散发出阵阵酒味,涉嫌酒后驾驶,民警当场对其进行酒精测试。血液酒精浓度为89mg/100ml,属醉酒驾驶。

  1月26日,郑某伤势痊愈出院,办案民警通知他去交警中队接受处理。

  歪打正着,在交警中队,郑某与轿车“驾驶员”陶某打了照面。郑某立刻大叫:“当天开车的不是这个女人,她冒名顶替。”

  现场民警对陶某讲明冒名顶替的严重性和利害关系,以及要承担的法律后果。一番劝说后,陶某承认:真正的肇事司机是其男性朋友余姚人王某。

  陶某随后的交代也令民警震惊。“当天晚上,车上共5个人,4个喝醉了,就我清醒着。”原来,事发当晚,王某参加朋友生日聚餐后,又带着陶某等其他4人,酒后驾车去KTV会所,结果途中发生车祸。

  车内众人中,唯独坐在副驾驶座的陶某,没喝酒又有驾照。于是,几个醉醺醺的男人商议,让陶某冒名顶替,其他人则悄悄弃车逃离现场。

  目前,肇事者王某因交通事故逃逸被记12分,处以行政拘留10日,罚款1700元。陶某向交警提供事故中系其驾车的虚假证言,被处以行政拘留5日并缴纳相应罚款。摩托车驾驶员郑某,则因涉嫌危险驾驶被刑事拘留。都市快报 记者程潇龙通讯员胡志东杨科

【编辑:郭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