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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同生活多年没登记 丧“妻”后被其家属索赔
稿源: 都市快报  | 2015-02-06 09:04:11

  镇海法院

  因自己的过失,相伴多年的妻子瞬间离去,钱某备受打击。他不知道,等待他的远不止于此。

  只要两个人感情好,登不登记无所谓,这是四川人钱某一直以来的想法,直到女友的死亡,他才醒悟。

  钱某年近半百,10多年前妻子因病去世,他独自带着孩子来镇海谋生。

  到镇海后,他结识年纪相仿的孙某。孙某丈夫早逝,一个人带着两个儿子。

  相似的经历让两人一见如故,交往一段时间后住到一起。

  两人共同生活近10年,互称“老公老婆”,各自的孩子也认可他们的关系,和一般夫妻没有两样,但因为办结婚登记需要回老家,两人嫌麻烦,一直没有登记。

  去年5月的一天,钱某像往常一样骑摩托车载孙某去上班。开到一个四岔路口时,相对方向驶来一辆重型半挂车。因为头天夜里刚下过雨,路面比较滑,钱某紧急刹车,坐在后座的孙某被甩出十几米远。孙某没戴安全帽,头部受重创死亡。

  后来交警认定,钱某制动措施不当,车速过快,负此次事故主要责任,重型半挂车无责任。

  相伴多年的爱人瞬间离去,钱某备受打击,等待他的还不止于此。

  事后,孙某儿子因为母亲的死,向钱某提出索赔。

  钱某咨询专业人士后得知,虽然他和孙某共同生活近10年,但因为没办理结婚登记,没有形成法律上的夫妻关系,孙某家属有权向他索赔。而如果两人是夫妻关系,钱某本身也变成“受害者”,一般不需要再向其他受害者赔偿。

  经过协商,钱某赔偿孙某儿子17万。对方念及钱某多年来对母亲的照顾,对他的肇事行为予以谅解。

  除民事赔偿,钱某驾车致人死亡,还涉及刑事责任。昨天,镇海法院经过审理,以交通肇事罪判处钱某有期徒刑9个月,缓刑1年。都市快报 通讯员 李闹闹 记者 蒋煜明

【编辑:郭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