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浴场生意差组织卖淫嫖娼 这对夫妻要在看守所过年了
稿源: 绍兴网  | 2015-02-09 16:07:25

浙江在线02月09日讯眼看春节的脚步越来越近,在上虞区看守所,陈某兴和陈某华夫妻俩流下了悔恨的眼泪。“我们夫妻俩这个春节要在看守所里过了。浴场已交给亲友打理,让人最放心不下的是,年仅12岁的儿子过年见不到父母,心里会怎么想。”陈某华对民警说,出去后还是老老实实做生意,再也不动歪脑筋了。

陈某兴和陈某华家住上虞区梁湖镇皂李湖村。这对“70后”夫妻通过勤劳的双手,在上虞城区购买了一套商品房,小日子过得还不错。

2013年4月,陈某兴夫妻俩接手了上虞城区的一家浴场,他们还花了60万元进行了装潢。然而,让陈某兴夫妻俩尴尬的是,除了节日里生意好些,许多时候浴场门前冷落车马稀。

如何让浴场生意兴隆起来?夫妻俩一合计,觉得组织卖淫赚钱来得快。夫妻俩“招兵买马”,将5名贵州、云南籍女子招入麾下,明目张胆组织卖淫嫖娼活动。

夫妻俩平时负责5名卖淫女的吃喝,非法收入四六分成,卖淫女得四成,夫妻俩得六成。这些卖淫女都有编号,看到浴客在休息室,就身着暴露的服装,主动上前挑逗。

为了逃避公安机关的打击,夫妻俩在10多只包厢配备了报警器,摇控器放在总台,一旦有可疑人员进入,立即摁下报警键。而卖淫女看到闪烁的报警器,立即撤出包厢。

同时,陈某兴还规定,卖淫每次150元,但账单上只写50元,下面再划上一条杠。当天结账后,销毁账单。

上虞区公安局百官派出所民警接到群众举报后多次出击,均无功而返。怎么办?期间,派出所民警乔装打扮,进入浴场进行侦查,基本掌握了这对夫妻的套路:要想有所收获,必须先控制总台的夫妻俩,不让他们摁报警键。

1月28日晚,上虞区公安局百官派出所民警控制住总台的陈某华后,其余民警迅速冲上2楼,将3对正在卖淫嫖娼的男女逮个正着。

在派出所,陈某兴和陈某华交代,每名卖淫女每天接客六七次,至案发已非法获利数十万元。

目前,陈某兴和陈某华夫妻俩因涉嫌组织卖淫罪被上虞警方刑拘。

【编辑:陈晓怡】